我端起茶杯,下意识地喝了一口。有个事儿阿仁还真没说错,尝了口鱼汤的我已经开始怀疑我的味觉现在是否正常了。可是除此之外,我总觉得阿仁有话没说完。
我的眼珠子一时都黏在了阿仁的身上,阿仁眯弯了一双眉眼,冲着我微笑。“阿浅,伴伴是几年前来地狱的,一开始的时候简直就是小魔王,心里头有个人,他总是想要出去。被鬼差们教训了一顿,这才老实了……”
“喂,阿仁,你不要揭我老底啊!”伴伴跳了起来。
“我哪有那个闲工夫,你还有多少老底可以揭开的。伴伴,看看你这样子……”阿仁欲言又止,瞅了瞅伴伴的小短腿儿。伴伴的小脸红如苹果,气呼呼地坐下了。
我捂了捂嘴巴,肚子忽然又饿了,嘴里的鱼肉也鲜美了起来。
“不说伴伴,就算是你,也无时无刻不再思念着远方的人,好不容易有人可以带来他想要的消息,谁不会高兴期望。阿浅,将心比心,在地狱之中的日子已经足够辛苦,你就当,给这小子弄件遮身的衣裳吧,让他满足一会儿。”
他说完话,站起来就走了,一点儿都不管自己说完话的后续发展了。
我眨巴眨巴眼睛,这事儿被阿仁一说,还怪有趣的,伴伴那么可怜,连条裤子都没有,满足他一下也没事儿。我闲得无聊,而伴伴,又渴望得可怕。当初纸质书稿的故事都是我们一遍一遍看过去的,比起上了高中和大学之后看的网络小说,我还真的就之回想得起来那几本纸质书。
“我想想吧,伴伴别急,我先吃着饭捋捋。”苦中作乐,总比一直愁眉苦脸要好得多。
等我吃好饭以后,伴伴不知道就那么一会儿工夫上了哪儿去,他弄来了一件大人才穿得进去的长袍,盖在自己的屁股底下,昂着小脖子。
我看着看着就乐了,这和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什么区别。看在伴伴那么用心的份儿上,我就仔细想想吧。
“伴伴,我记得《风留夏》的开头是这样的……”
这故事现在与以前穿插得来回尤其之多,我看的时候,还是很乱的,现在自己这么一捋,反倒清晰了不少。
故事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叫杨凌风,还有一个叫夏苕。
夏苕是一个当下最红的知名写手,住着豪宅,有昂贵的衣服和最好的食物,但是她依旧过得不算幸福。家人居住的地方离她太远,她现在长期失眠,连个谈话的人都没有。
外头是夏天,城市的夏天就是个蒸笼,透明的玻璃窗一关上,空调开到最大,里里外外就是两个世界。夏苕躺在床上,看着外头亮堂的天空,灯光已经把黑暗统治,她看不到那种最为纯粹的黑暗了。从她小时候开始,这种看不到底的黑暗就已经在离她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