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1 / 2)

没想到居然遇到了同好,女孩很兴奋,她眼神顺着电脑落到男人手边的杯子上,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可可?”

“偶尔喝点。”男人晃晃手边的杯子,“心情会变好。”

“我懂!”女孩眼睛亮晶晶的,非常能理解对方的心情,她就是这样,心情不好的时候喝杯热可可,所有的烦心事都能暂时抛开到一边,她笑着伸出手,“不如,交个朋友吧。”

“好啊。”对方没有拒绝。

双手相握,他的手又细又长,真好看,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对着他的脸莫名的有些开心,“我叫黄缓,你呢?”

“张博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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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番外

“姜水还在你那么?”马明义靠在椅背上,他早上胃口不算好,索性把面前的早餐全推到了毛不思面前。

“我暂且把她收到了匣子里,想着让她见一见父母,然后再收进葫芦。”毛不思筷子飞舞,白糯的饺子配上香醋辣椒,一口咬下去,鲜美的差点咬掉舌头,她听到马明义的疑问,连蒸饺也不香了,索性放下筷子,忍不住叹气,“好好地一人,也是够可怜的,无缘无故的被扯进这么大的一堆烂摊子中,到现在,就还剩下半个魂魄。”

“你现在这样还能去永川吗?”马明义喝着白水,不经意道,“你这回再跑,毛叔肯定会打断你的腿。”

“不至于吧,他可就我这么一个闺女。”毛不思眨眨眼,回想起这次老毛震怒,都追到南桐来了,多少有些没有底气,瞳孔不自信的晃动。

“我看至于。”马明义摇头,昨夜他跟毛方林的一席话还在心头回荡着,莫说毛方林是修习术法的,便是他这个道外人,也能感觉到其中的严重性,“也不过就这段时间罢了,先在你那儿放着,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瞧你俩忧心忡忡的模样,我去不就得了。”马明丽的声音适时响起,每次她呆在俩人身边,总莫名有种被忽略的感觉,“好歹我也是马家的传人,又去过永川,看着只小鬼简直轻而易举。”

“你也老实些日子吧。”马明义断然拒绝,对着她比了个口型:外祖母可是给你我一起算过。

“我不,一会去就要面对那个背着桃花债的相亲男。”马明丽想到就头疼,她也试探的跟爸妈提过,家人倒是无所谓,不行就换。反倒是相亲男,不知怎么就看上她了,隔几个小时就来条短信,打个电话,即便她拒绝,也越挫越勇,“我现在严重怀疑他是想要借着我,让他身上缠着的‘情债’知难而退。”

“不一定,你长得那么好看。”毛不思托着脸,又盯着马明丽瞅了几眼,多好看啊,长眉红唇,鼻尖圆润小巧,重点是法术还比她强,怎么看都比一旁的马明义要顺眼,也难怪在她还分不清性别的年纪,老爱追着马明丽屁股后头跑,“说不定人家是真喜欢你。”

“一共就吃过两次饭,一次看了场撕逼大戏,一次被我中途放了鸽子。”马明丽伸出两根手指,次次这么丢脸,鬼才想见她,“如此不幸,搁到咱们这行,就叫孽缘了。”

“可是……”

“别可是了。”马明丽身子前倾,一把抓住收着姜水的小匣子,“这点小事,放心交给我。”

因为毛方林的催促,几人只匆匆去郊区拜过奶奶庙,便起身回港城,让毛不思回港城是毛方林的意思,心想离马家较近,万一出了些事情,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小小的出租屋内,毛不思抱着纸巾,鼻涕一把泪一把,她依着老毛的意思,在对方强-权的压-迫下,挨个的推掉了未来半年的所有工作,看着空荡荡的日程表,毛不思化悲伤为眼泪,整日抱着电视机看狗血的剧集,每次都能被老掉牙的恶俗戏码感动的一塌糊涂。

“太可怜了。”毛不思撕开第三包纸巾,鼻头都红成一团,“男女主到现在都不能在一起。”

“人鬼殊途。”凤璜伸手从毛不思怀里抽了张纸巾,擤鼻涕,“这是跨越生死的爱情啊!”

“毛毛,要你是剧里的道士,你会怎么办。”马明义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捉鬼师,一只神兽,看着人鬼恋哭成这副模样,对得起他们的身份么。

“不要问我这么伤感情的话题。”毛不思拒绝思考,又默默掉下一颗金豆子,“我是不会回答的。”

“收了她。”平静的声音从隔壁传来,小仙姑斜靠在单人沙发上,脚尖越过扶手,在半空中摇晃着,她盯着电视,里面的故事丝毫没有感动到她,与马明义的一脸冷漠不同,她只是人间百态看过了太多太多,比这令人动容的又何止千百,“男人既然是个孤儿,又生来自闭,生无人牵,死无人挂,若真想与女鬼相守,抛却万贯家财,一死了之,自是可以再一起,哪里还轮得到那傻道士出场,磨磨唧唧演这般久。”

一句话气死编剧,大概就是小仙姑这样的了吧。

毛不思抽抽鼻子,弱气道,“男主那么好看,刚出场就死,了多可惜啊。”

毕竟是电视剧,三十多集,总得有个起承转合才是。

“好看?贼眉鼠眼,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个纯良之人。”小仙姑望了眼电视中的男演员,“不过是命好罢了。”

要说这高显洋,的确是娱乐圈中的一朵奇葩。演技一般,却次次大男主,无论多少人说他小白脸,人家偏偏能扛得起收视,女朋友从模特到演员再到歌手行行不缺,但无论恋爱谈了多少场,同性的传闻就没停过。

这事的起因还是因为被狗仔扒出,他名下的六套房产,全写在他的男经纪人名下,这还了得,女朋友都没这么好的待遇。

“仙姑,你这话就不对了,他生的很好,很有福气的!”毛不思回的斩钉截铁,对于高显洋,毛不思还是很喜欢的,毕竟她亲眼见过真人。

那是她还上大学的时候,有次突然下暴雨,她回校的路上没带伞,正巧有辆车从她身边路过,好心载了她一程。当时她只觉得那人长得好看,等到了学校门口才知道,原来是电视剧组跑她们大学做校园宣传,而车上的男人就是这部戏的男主高显洋,因为有事晚到了一步,正巧遇上了被淋成落汤鸡的她,这才阴差阳错有了交集。

那刻开始,受到了帮助的毛不思,就对这个演技并不好的著名男演员有了极大地好感。

“我明天下午要去世纪庄园参加一场场慈善酒会。”马明义突然这么没头没脑的来了句,对上毛不思疑惑的眼神,他手指敲着沙发,“听说高显洋也会去。”

“马明义。”凤凰感到眼前一花,人就被毛不思揪起甩到了旁边,毛不思刻意往马明义身边挪了挪屁股,伸手扯着他的衣袖,难掩激动,“你是打算带我去吗?”

“没有。”马明义脑袋靠在沙发背上,懒洋洋道,“就是说出来让你羡慕羡慕。”

“你这样是会没有朋友的。”

“你又不是我朋友。”

“哎呀,你带我去嘛。”毛不思心里简直想哭泣,语气难得软下来,“我天天憋在家里,快无聊死了。”

“我瞧着不像啊。”马明义捏着她的小脑袋,扭到正对着的电视屏幕,“你不是有tv作伴么。”

……

世纪庄园是私人会所,这次酒会开在二十七楼,到场的多是在商界和娱乐圈有些名声的。

毛不思穿着马明丽从衣柜里淘出来的小礼服,兴冲冲地环顾着四周,左边那个是it界的精英,右边那个是顿瑞娱乐的副总,西北角的是影后何瑞芳,还有歌坛的常青树。

“你眼神收敛点。”香槟酒被送到毛不思手中,马明义用胳膊肘不留痕迹的撞了撞她。

“嗯、嗯、嗯。”毛不思不走心的应了几声,眼睛一亮,就看到了远处聚在一起聊天的高显洋,心蹦蹦挑了几下,颇有种小粉丝见到偶像的紧张感,挽着马明义的胳膊都收紧了不少,兴奋地压低声音,“你看,是高显洋!”

“想过去么?”

“想。”毛不思抬起脸,眼巴巴的瞅着马明义,眼里盛着大写的‘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