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涟顺着望过去,见两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正朝他们这边走过来,一人手里牵着一匹马,一匹雪白,一匹纯黑。
两人走到他们面前,齐齐向桓肆行了礼便退到一边,看来这也是他事先安排好的。
“那天你不是说喜欢骑马打猎?虞京附近没有合适的猎场,以后有机会带你去皞山下的秋林围场,那里可是有老虎的。这段时间不能走远,今天就先来城郊骑骑马吧。”
星涟怔怔地看着他,没想到她随口提起的他也记下了。
“它叫风行,跟了我好几年了,很通人性,在棠棣门前救过我的命。”桓肆放开她,走到黑马面前,抬手梳理一下它长长的鬃毛,马儿舒服得转头蹭蹭他的手。
这两匹马毛皮油光水滑,筋肉丰满,四条腿健壮有力,都是难得一见的神骏,若以价沽,价值连城。
白马应该就是给她准备的了,它比黑马体格还要大上一圈,而且似乎脾气桀骜暴躁,不似黑马温顺,牵马人颇用了些力气才能拉住它。
星涟走到它身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碰它的鼻子,白马忽然凑近她,鼻子耸动嗅了嗅她的气味。它低着头,湿漉漉的黑眼睛看着她,发出恢恢的声音,而后慢慢地平静下来。
牵马人诧异地看看马儿,又看看星涟。这家伙平时骄傲得很,几乎不允许陌生人靠近,更何况让人骑它背上了。皇上带来的姑娘却能如此轻松地接触到它,还能瞬间安抚住它的暴脾气,难不成这畜生也懂得看脸的?
星涟摸上白马额头,它闭上眼睛,亲昵地厮磨着她的手掌心。星涟眸中逐渐闪动出泪花,眨眨眼,转头看着桓肆问他:“它是追电对不对?我知道一定是它,它也认出我来了!”
桓肆点头,嘴角噙着笑:“过了这么多年它还记得你,看来这暴雪骊龙驹的忠诚度真是名不虚传。”
漫长的四年过去,当初的星涟和小马驹都长大了,发生了很大变化,可都在重见的第一面认出了彼此,这甚至让桓肆有些感动。
“那当然,我哥说了,追电是天下最好的马之一。”星涟不无骄傲地拍拍马脖子,又奇怪地问他,“可是他怎么会在你这里啊?”
桓肆笑容淡去,回忆道:“当初你出事之后,追电不认别的人,谁也无法驾驭它,听说它在马厩中踢伤不少其他马匹。后来从渊只带走了你,没顾得上它,你爹觉得养着它没用,便让人牵到马市卖掉了。”
星涟听到这里咬咬下唇,她这个爹对她的感情还真是淡薄得可怜,连养着她的马都嫌多余,她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他的亲生骨血了。
“它虽是宝马,可辗转多次,买下它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怎么也无法驯服它。最后它被贱卖到一个不识货的商人手里,每天被迫负载沉重的货物,还时常被毒打……”
听说它还被人毒打,星涟心疼得眼泪都下来了。她的追电是万中无一的良驹,哥哥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怎么能遭受如此虐待?
桓肆见她有要哭的迹象,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条白丝巾塞到她手里,继续说:“我在市上遇到它的时候,它已经瘦骨嶙峋,浑身是伤,看不出原样了。不过它认出了我,挣脱缰绳跑过来向我求救,我才把它从那人手里买回来。”
它现在精神奕奕的样子,毛又长好了,伤疤掩藏在下面,已经看不出那时候受的折磨。看起来桓肆把它买回来之后照顾得很好,她的马和她自己的经历还真像,也不知道哪个更可怜一点。
“皇上,谢谢你救了它。”星涟这次是真心的感谢他。
“别说这些了。”桓肆一偏头,看看自己的爱马,又看着星涟,“要不要比一比,是你的追电跑得快,还是我的风行更好?”
“比就比,我们才不会输给你呢。”星涟破涕为笑,擦掉脸上的泪珠,自信地扬了扬下巴。
她的身体太久没剧烈运动过,上马后一时无法协调,操控不好。桓肆也没欺负她,等她渐渐熟练,找回从前骑马的感觉后,才与她并骑在原野上奔驰。
追电的品质要优于风行,但桓肆的骑术又比星涟高超得多,所以跑了一刻钟下来两人始终持平。最后是桓肆放水,以微小的差距输给了她。
最后人和马都跑累了,桓肆令人将它们牵回去,又和星涟坐上马车转向往城中去。
虞京本地人口加上流动人口有超过百万之多,所以即使不是什么节庆或赶集日,几个大的街市上仍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城西的北泉大道又是虞京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区,有五里长。这里云集了来自各地、各行各业的商客,平民娱乐活动丰富,许多店铺昼夜不闭,整条街到了晚上也灯火通明一整夜。
他们到城西的时候已经午时了,星涟已是饥肠辘辘,拖着桓肆直奔一家以前常和小伙伴们光顾的酒楼。
过了四年酒楼还开着,老板和掌柜小二都是那些人,但他们已经认不出她了。看他们两人外表不俗,又跟着随从,阅人无数的老板理所当然觉得他们是贵人,给安排了二楼一个靠窗视野绝佳的雅间。
星涟对这里比较熟,点了几道酒家的招牌名菜,在店小二的极力推荐下,又要了一种他们这几年新研发出的甜点。
等上菜的过程中桓肆给两人各自倒了一杯茶,星涟正好口渴,自然而然的接过去喝了,一点也没意识到一国之君在给她倒茶。她无聊地趴在桌子上,眼睛望着窗外熙熙攘攘的街市,忽然被一行人吸引了视线,不自觉地坐直身子。
第38章
桓肆见她专注地看着什么东西, 视线也循着她的望出去,看见一队贩马的商贩从街心走过。马都是挺普通的货色, 少有良品, 只不过那些商人都是身形高壮棕发绿眼的胡商, 长相与大新人迥然不同, 大概星涟觉得新鲜就多看了一会儿。
他本没觉得有什么特别, 不过视线偶然扫到队伍其中一个人摊开的手掌上, 发现了些许端倪,眉头缓缓聚拢来。
“那些人不对劲。”桓肆忽然开口。
“啊?怎么了?”星涟不明就里,扭头看着他, 眼里满是疑问,“你是说那些卖马的商人?他们哪里可疑了?”
“你看那些人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的, 很明显是远道而来的客商,这种商人要赚钱, 都是挑选他们本国的好马运到我们这里来卖。可你看他们牵的都是大新本地出产的马,而且马毛比他们身上衣服还干净,根本不像走过远路的。”
“可是,那也不一定啊……”星涟质疑道, “如果人家就是想倒卖我们大新的马呢?或者带回他们自己的国家……”
桓肆白了她一眼, 大新的马很少有优良品种, 军队的战马都是从周边游牧小国买回来的牝马杂交培养的,现在富贵人家也流行起养外国马。本地马越来越不值钱,大部分是平民在用。从外国大老远跑来买卖本地马,既吃力又没有高回报, 人家吃饱了撑着啊?
不过跟女人杠不是个好主意,他继续说,“好吧,假设他们就是喜欢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买卖,可马贩子时常拉拽缰绳,甚至有时候是更粗粝的草绳,要牵马或者大力勒马,他们的手掌必然会摩擦出很多伤口和厚厚的老茧。而我刚才看到那个人手心和手指都很光洁,根本不像一个马贩的手,更像个养尊处优的贵族。”
“这么远你这都看见了?”星涟讶然。
“你三表哥我是百步穿杨的神箭手,眼力非凡,你说我看不看得见?”桓肆自得地啜了一口茶水。在外面她不能再叫他皇上,也不敢直呼他姓名,桓肆便让她照辈分叫他表哥。
这个星涟倒相信他不是吹牛的,听哥哥说桓肆十六岁随先帝出去围猎时,亲手射死了百步之外一只大黑熊。箭矢从眼睛射入,穿透了大脑和颅骨,黑熊当场就死了。这份精准和膂力拿到大新军队中箭法最专业的神弓营中都是拔尖的。
“那你说他们不是马贩子,又是什么人呢?”星涟托着下巴,望着那群人和马走远。
“那我哪知道,我又不是神仙。”桓肆白她一眼,“非我族类,假扮身份行事又鬼鬼祟祟,必然是有什么企图就对了。”
他扭头向站在身后的两个侍卫道:“唐睢、赵天信,你们两个跟上去,先去摸个底,看看他们去了哪里,小心不要打草惊蛇。”
二人领命,追着那些胡人去了。
星涟和桓肆则留下来继续等着店家上菜。过了快一炷香的时间,店小二才一边唱着菜名,一边一道一道把菜上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