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一块精心塑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柔软细腻,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丰盈而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
哪怕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春葱般的柔荑盈盈一掬,带出一条完美的手臂。
既不太长,也不太短,手本来已绝美,再衬上这双手臂,更令人目眩。
一个年轻人挥推门童,殷勤地让那只纤纤玉手搭上自己的手心。
年轻男子身材颀长,五官俊美,锦衣华服,美中不足的是举止带着微微脂粉气。
无双坐在黑色的轿车中,透过车窗看到这一幕。
“商界巨子娄海平的独子娄子舒。少帅,你这次任务的情敌出现了。”
方少帅懒洋洋地倚在沙发上瞅着他邪笑:“本帅的情敌不在这儿。”那个余艺雅还远在平都呢!
肖参谋长奇怪地瞟了他一眼,便再度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大剧院门口。
纤浓合度的**迈下车门,一个发髻高盘的旗袍美人出现在众人惊艳的目光中。
人们不得不感慨国父孙仲凯设计的旗袍的确是一项伟大的发明。
女人想让自己变得更有女人味应该去穿旗袍。
旗袍的设计完全将女人玲珑曲线挥发得淋漓尽致。
无双不禁赞叹:“手美,人更美。”
“很美吗?看不出来。”方少帅笑嘻嘻地搂住无双的肩膀,带着三分调笑,七分认真,“和本帅身边的美人相比,所有美人都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