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到了地方,孟南军帮着把塑料筐抱下来,站在小摊门口,等着沈柳开门。
昨天临走前,小摊外面沈柳也都擦的干干净净了,而现在门上分明有两个黑手印,看着是大人的。皱着眉掏出钥匙打开门,沈柳一眼看到自己擦的光滑的地板上也有两个黑脚印,抬起头环视一周,沈柳发现放在案板上洗刷干净的三个铲子只剩下一个了。
“放在哪里?”孟南军跟进来,左右看了看,问。
“那边的菜架子。”沈柳指了指靠近小门的一个铝合金架子。
沈凌衫跟着进来,一眼瞧见铲子少了,小嘴抿了抿,问:“爸,铲子为什么少两个?咱们这里进贼了吗?”
好在煤气灶没有少,原本有两个装各种调料的盒子,现在也剩下一个了,小王昨天留下的塑料袋少了一半。沈柳转身拿出塑料筐里的调料说:“谢谢你了,这里挤,就不招待你了。”
“爸,昨天你擦的地板怎么过了一晚上有两个黑脚印。”沈凌衫不依不挠,对着站在门口没能进来的沈二哈招招手,“二哈过来,闻闻看,这里是不是进贼了,如果是进贼了就叫两声,如果不是就叫一声。”
二哈跑进来,汪汪叫了两声,抬头冲着沈柳摇尾巴。
“哟呵,这狗成精了。”孟南军看向沈二哈的目光有点变化,他还以为所有的二哈都特别二呢。
第11章 第一天开摊喽
“进贼了。”沈凌衫绷着小包子脸,肉呼呼的小手拍了拍二哈的狗头,夸奖道,“二哈干得好。”
“汪。”沈二哈也不知听懂了没,整条狗都散发着愉快的信息。
摸摸小孩柔软的头发,沈柳继续收拾,把塑料筐里的菜都拿出来,放在不锈钢托盘上摆好,“咱们这就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小摊,谁会花心思进来偷东西?”
“可是,爸,这里……”小孩咬住下唇,一副委屈却又强撑着的小模样。沈柳蹲下,跟小孩直视,“杉杉,别往心里去,应该是昨天把小摊转给我们的小王老板来拿的。他有备用钥匙,咱们下午把锁换了就行,不过是几个普通的铲子,一个也够用。”
自家厨房里都是顶级厨具,大多数都是进口的,瞧着就比小摊这里的好,沈凌衫在心里一琢磨,小包子脸再次绷起来,扭头拍拍沈二哈的脑袋,学着沈柳的语气说:“二哈,别往心里去,下次看到小王老板不要客气……”
看到沈柳从裤兜里拿出一叠零钱放在纸盒子里,又穿好围裙,拿了一个一次性口罩戴着,孟南军知道这是正式开摊了,连忙退出去。“那个啥,我还有点事,先走了。”末了瞧了一眼冒着傻气,挡都挡不住的沈二哈,几不可见地叹了口气。
沈柳对着孟南军摆了摆手,抱着矮桌和小马扎走到小摊前面摆上。身后沈凌衫拎着两个小马扎,二哈嘴里叼着一个。
“杉杉在外面玩。”沈柳摸摸小孩的脑袋,转头进了小摊,等候第一个客人上门。
隔壁小摊生意非常火爆,老板是个四十出头的男人,很精明,不但卖塌煎饼,还卖炒面炒米,光灶台就有三个,几乎网罗了这一整条数十个小吃摊客户的百分之九十。
等了差不多有二十分钟,现在已经是九点半了,终于有一个背着红色背包的小姑娘走过来,一双眼睛也不看不锈钢盘子里的菜,一直盯着沈柳看。
即便是带着口罩,沈柳在一众小摊中也是让人眼睛一亮的,皮肤白皙,头发不长不短,身量又高,就只瞧那双眼睛给人的感觉也是这人气质绝佳,在小摊里面颇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要吃煎饼吗?”沈柳微笑,眼角眉梢都微微柔和起来,声音温润。
“嗯,加一个鸡蛋,不要辣椒。”小姑娘脸红了红。
沈柳拿起不锈钢盆和不锈钢夹子问:“所有的菜都要吗?”
“不要洋葱和韭菜,多放点土豆丝和粉条。”小姑娘脸更红,看着沈柳修长的手拿着不锈钢夹子飞快地夹菜。
铁皮锅上放上一点花生油,再把菜放上去轻轻翻炒,加调料。只有一个铲子用起来不太方便,沈柳又拿了两双筷子,一只手拿住,代替另外一个铲子,用起来还蛮顺手。
小姑娘瞧着沈柳变戏法似的翻炒青菜,香味飘散出来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其实她一开始是看到旁边那家小摊人太多,不想等,又觉得这位小摊主应该挺帅才过来的,这会儿被香味一挑,隐藏在深处的吃货之魂迅速燃烧起来。
拿出一个鸡蛋单手打碎,把蛋壳扔到垃圾桶里,沈柳用铲子飞速摊开,很快煎好鸡蛋再用铲子铲碎跟青菜混合。拿出一张煎饼铺好,四根筷子和铲子配合着把青菜弄到煎饼上,卷好煎饼,再用油煎一下就可以了。
这种小摊一般用的油都是黄色的色拉油,不过到底是不是色拉油那就不知道了,沈柳用的是花生油,香味可以飘出老远。
“好香。”小姑娘吸了吸鼻子,虽然隔壁小摊也传出香味,但总感觉跟这个小摊的不一样。
“要切成两半吗?”等煎饼外皮煎的酥黄焦脆了,沈柳微微抬头问。
看着小姑娘摇了摇头,脸色似乎有些泛红,沈柳把煎饼放在前面新买的木质架子上,“凉一凉更好吃。”
瞧着小姑娘走了,沈凌衫站起来仰起脸看着对他来说非常高大的小摊,“爸,一个铲子不方便。”他刚刚坐在小马扎上,看得清楚呢。
“杉杉说得对,我给你二十块钱,你去那边的商店里帮我买一个好不好?”沈柳想了想,决定拜托小孩。
小嘴抿了抿,眼睛却是闪着兴奋的光芒,沈凌衫点点头,“我跟二哈一起去。”
看着小孩一只手放在沈二哈的狗头上慢慢走远,沈柳收回视线,因为来新客户了,是一对小情侣,开口就要两个,一个加鸡蛋,一个加火腿。
这两个情侣是路过这里,刚巧闻到刚刚沈柳炒菜时候的香味,想也没想就过来了。
“我原本打算还去第一家买的,她非要换一家。”男孩搂着女朋友,冲着沈柳说。
沈柳抬头看了一眼,笑了笑,“女朋友很漂亮。”
从小就待在厨房里练习刀工,练习厨艺,别人的童年少年都是在各种各样精彩的玩乐中度过,而做菜对于沈柳来说,比玩乐更好,他能从中感受到越来越多的乐趣,并且不厌其烦。几种青菜混合在一起炒,相当于是一道什锦菜,难度并不高,主要在于调料的分配,以及加入的时间把握,这对于沈柳来说,几乎是刻于骨子里的本能。
所以同样的材料,沈柳能做的比别人的更香更好吃,何况他准备的都是最新鲜的菜,调料也都是精心挑选的,陈年的不要,发霉发潮的不要,可以说是相当苛刻。
两个小情侣走了,又来了三个男孩,大约是出来游玩的,其中个子最高的冲着沈柳说:“三个加鸡肝的,快一点,我们赶时间。”
沈柳一听这话,笔挺的剑眉微微蹙起,昨天小王剩下的鸡肝倒是还有不少,但都被他扔了,不确定这些鸡肝卫生不卫生,他暂时不想卖。略微一思忖,沈柳温和道:“不好意思,我这里不卖鸡肝,鸡蛋或者火腿的行不行?”
“不卖鸡肝你卖什么塌煎饼?”高个子男孩阴阳怪气地拉着两个同伴转身就走,边走边说,“本来不想在第一家排队,没想到还得回去排队,真晦气。”
“就是,简直神经病,竟然不卖鸡肝。”另外一个男孩附和着。
沈凌衫刚巧回来,瞧了三个男孩一眼,绕到后面,直接进了小摊里面,“爸,别放在心上,我知道你做得菜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从小孩手里接过铲子,沈柳笑笑,“你爸爸我哪有那么脆弱,在我确定鸡肝卫生之前,我是不会卖的,杉杉你记住,咱们赚的是良心钱。”
“嗯。”用力地点点头,沈凌衫抱了抱沈柳的大腿,听到外面有人说话立刻乖巧地放开,领着沈二哈绕到前面坐在小马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