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他,为了心爱的女人和孩子,什么都能拼命!
这一点,秦国中夫妇和秦亦博,都感受到了。
秦亦书这个痴情的毛病,从一开始到现在,全都存在他的骨血里。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消失无踪
不过,他一瞬间,又恢复成谦谦君子一般的模样,温良谦恭的笑了笑:“不过,我明白父亲的意思,我会把自己的面貌修整好,以最佳的面貌,去找回依弦和孩子。如果她不原谅我,我就算天天跪在她门前,也是一定要求她回来的!”
秦国中听到他如此没出息的话,禁不住冷哼一声:“跪?为什么要跪?男儿膝下有黄金!再说了,你当时的选择也没有错。如果为了她和孩子好,分开就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你当时真的没有良心,才应该一直赖着他们秋家不放!”
秦亦书没有接口,他只是说:“依弦真的很不容易。她七年前第一次就跟了我,可是直到四年前我们再次相遇,才开始了这段感情。一开始我任性,明明很喜欢,但是却硬扭着不肯承认,也难怪她去年回国的时候不理我。可以说,四年前那个孩子没了,我也是要负责任的。”
“后来,爸爸你生病住院,我没有追到加拿大去。再次回国,她已经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到了总裁的位置。就凭她努力认真的态度,还有世事练达的处事,她真的很了不起。能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掌握一家大公司,让手底下的员工,全都听她的号令。并且,给公司今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而且,积累了巨额的财富。”
关于这一点,秦国中其实也挺满意秋依弦的。
他也听说过,当年名噪一时的“美女总裁”之称的秋依弦。不管她是用什么手段,靠什么才能爬到那个位置。
但是,她能从一个小小的职员,顺利的爬到了总裁,并且坐稳了那个位置。
她手下的那些人,自己虽然没有见过。但是,想必那样的大公司,有野心,有资历的人不在少数。她能将位置坐稳,并且,在很短的时间之内扩充了公司业务,让公司起死回生。最后,还利用股市的波动,不仅成功的打击了对手,还获得了巨额的财富。
不论别的,光是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腕、能力,就让他也觉得佩服!
所以,他曾经一度想过,让秋依弦嫁进秦家。假如秦亦书的眼睛,一直不能治好,就靠秋依弦来进驻秦家,率领秦氏企业,走向辉煌!
就算是现在,他对秋依弦,也没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这孩子个人能力是有,但是难得对自己儿子也是一往情深,关键是还给亦书生了个儿子。
就算是双方家长都闹掰了,她也很懂礼貌的对自己行礼。
就冲着这份素质,他也很喜欢。
可是,一想到她那彪悍的母亲,秦国中就直摇头。
小门小户出身的,到底还是和大家闺秀不一样。
就算秋依弦已经足够优秀,可是等真的结婚摆酒宴,她妈那大嗓门吼一嗓子,立即玩完。
而且,他们秋家,现在看着他们,就跟仇人一样。
这样的家庭,还要他怎么去接受,怎么去妥协啊?
再说了——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事:
他现在,已经失去了秋依弦的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