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曦抽了一张纸巾给江幼秋,可是江幼秋并没有流泪。她平静了一会儿后又恢复了冷静的语气,继续说道:“女人没有答应这个要求。这时候正好一个辅警来了,她便威胁女孩,说她要向辅警求救,把女孩赶出沪上。”
女孩终于死了心,她知道自己这一生也不必再去寻找这样的父亲和母亲了,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她终归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除了家乡的流言蜚语,再没有一个人会记得她。
女孩于是决定去跳春申江。
“她要自杀?” 林曦皱起了眉头,不由的握住江幼秋的手,却只感觉到一片能冻住人心的冰凉。江幼秋点点头说:“她在人世间已经没有了牵挂,这是她最好的归宿。”
但是就在女孩掉下春申江的那一刻,有一个温暖而结实的手握住了她,把她一把从江里提溜出来,臭骂了她一顿,然后不由分说的就将这个女孩带回了自己的酒店。女孩早已经失魂落魄,再加上这个人也算是救命恩人,竟然没有反抗的就跟着这个人走了。
这个人在出租车上臭骂了她一顿,然后给她开了一个新房间让她洗澡,又无微不至的关心她,竟然让女孩已经死掉的心复苏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愿意给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温暖,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是记挂着她的。于是没过多久,两人就在一起了。
“那个男人是做什么的?” 林曦知道故事已经到了关键点,江幼秋究竟是什么身份,又为什么出现在沙金村的答案,就藏在这个问题里。记者的天性让她不自觉的问出了这个问题,然而江幼秋还没有来得及回答,铁门已经被咣当咣当的拍响了。
第11章 史努比书包
“他来找我了。” 江幼秋苍白的脸上勾起一丝无奈的微笑,对林曦说:“小林姐,把我的故事写出来吧,就让那个女孩最后和救他的人好好生活在一起,最好,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说完她就去拉开了内门,林曦看到铁门外站着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健壮男子,那个男人理着平头,眼神狠厉,却在看到江幼秋时不自觉的软了下来。
“你怎么不让人跟着了,还自己跑到别人家里,你知道有多危险吗?快跟我回去!” 那个男人在门外吼幼秋。
好眼熟……这个男人好眼熟。林曦脑子里灵光一闪,这就是前世李傲跟的那个大佬麦志飞,最后李傲是踩着他的尸体上位的。这个时候,麦志飞估计还不是老大。
赶紧起身把小李傲的身体和好奇的目光遮住,林曦紧张地悄悄捏起拳头。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让少年走投无路的去投奔这个埋伏在暗处,外号是“豺狼”的人。乖巧懂事聪颖过人的小李傲,阖该有一个安定而正常的人生。至于那庞大的黑色帝国,如果没有李傲以后的一手洗白,早在2010年估计就可以被警方一锅端了。于是她转过头不露声色的问江幼秋:“你家来人了?”
麦志飞粗声粗气的对林曦说:“女朋友和我闹脾气呢,麻烦你了,我这就让她和我回去。”
林曦还没来得及说话,江幼秋就回头说:“是啊,麻烦你了小林姐,我走了。再见。” 然后就头也不回的拉开铁门走出去,顺便帮林曦把两扇门都关好。两人的脚步声不一会就消失在楼道内。
林曦望着紧锁的铁门长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帮不了幼秋。
回过头,见小李傲还用一种小动物般的眼神看自己,她就赶紧走过去,坐在李傲身边严肃地说:“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走正路,千万不能做违法犯法,祸害别人的事情,知道吗?”
小李傲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妈妈突然跟自己说这个,不过也乖巧的点点头,然后就拿起手中的数学书看了起来。林曦不知怎么闷闷的心也就在李傲认真的眼神中慢慢的舒展开来。
林曦斟酌了几天,把江幼秋的这个故事写出来投稿了,很快也到了9月1日,小李傲开学了。林曦特意早早起来,给李傲穿上黄色的小学校服,又帮他把蓝色的史努比书包背好,这个时代深安那最具特色的蓝白校服还没有被设计出来呢。
气派的红色大理石上有金属铸成的四个大字“金沙小学”,由于是开学的日子,校门口有许多家长牵着孩子往里走。
林曦今天特意用现代的手法画了个裸妆,穿着白衬衣和及膝淡红色长裙,脚上则是林欣留下来的真皮高跟鞋。她牵着小李傲,及腰的柔顺长发如瀑布一般垂下,母子两个人较好的面容一路吸引了无数的目光。
小李傲被分配在了一年四班,林曦往里面看了一眼,只见已经有十几个小朋友坐在教室里了,教室的瓷砖墙上还贴着上一届小朋友留下的画作和一些向日葵画。李傲的班主任是一个年纪不算大的女生,估计刚刚毕业没几年,见到林曦也是愣了一愣,然后马上回过神来,冲李傲一笑。
“老师,这是我们家的孩子李傲。以后就麻烦你多费心了。” 林曦赶紧对老师说。那个老师也站起来说:“那是当然的。我是汪老师,您就放心把孩子交给我吧。”
“那就谢谢汪老师了。” 林曦和汪老师寒暄了几句,然后低头又叮嘱了李傲一会儿,见李傲一点都没有要哭闹的痕迹,反而很乖巧的对林曦说:“妈妈我会好好上学的,你还有事的话就赶紧去忙吧。” 心里竟然还有点失落,自己倒不舍得了,一步三回头的一边叮嘱,一边慢慢蹭走了。
在旧书店一个人待着,林曦就觉得有点心神不宁,没复习两页书,就开始想李傲在学校乖不乖,和同学关系处的好不好,他没有上幼儿园,会不会不适应学校的环境,他的性格看上去很内向,可是以前又是个大佬,到底是会被同学欺负还是会欺负同学……一上午就在这胡思乱想中度过了,当李傲背着书包进来时,她还在一边转笔一边呆想呢。
“今天上课感觉怎么样?” 见李傲走进来,林曦赶紧去拿他的书包,掂了掂后皱着眉头说:“怎么那么重啊?所以我说国家还是要减负,我那时候上小学的时候书也多,结果最后就没长高……” 说到这里猛然顿住了,自己前世才160厘米,可是这一世可有168厘米呢,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鹤立鸡群了,说这话还真有点不合适。
“妈妈,” 小李傲的嘴角微微翘起了一点,眼睛里似乎有小星星在闪:“上学的感觉真好。老师很好,同学也很好,你不要担心。”
林曦一愣,然后欣慰的笑道:“那就好啊,在学校和同学老师都好好相处。现在我们赶紧吃饭,下午还要上课呢。”
李傲点点头,两人就就着小柜台和一个老式绿色风扇一起吃林曦打包回来的饭菜。
这一天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晚上小李傲在饭桌上写作业,林曦则对着日历翻看,8月份的工资也拿到手了,这些天加上稿费一共存下了2000元,只要《知己女人》再过一次稿,十月份的那次机会她就一定能够牢牢抓住。如果不过呢……林曦思考着,那也去排队,反正2000多块钱应该也是能够勉强买到1000股的。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十月份,林曦的文章过稿了,又拿到了800元的稿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1992年9月30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10月10日将在深安证券交易所发售5亿新股的认购抽签表,中国公民可凭身份证排队认购,根据往常的经验,原始股一旦上市,股民们就能获得上十倍的利润,于是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南下深安购买股票的浪潮。
10月10日凌晨四点钟,当林曦赶到离家最近的一个抽签表认购点的时候,门口已经排起了一条长龙。数不清的人操-着全国各地的口音挤在一起,林曦赶紧把自己的小包提到身前,走到了队伍的末端,没过两分钟,身后已经又多了七八个人。
四点,五点,六点,七点,天色已经放亮,有卖早点的人挑着担子来这里叫卖,饿了大半夜的人们赶紧争先朝他们招手,而许多被人雇来的农民工则自己掏出干粮就着水壶吃东西。
林曦从包里拿出饼干来吃,这样干等实在让人焦躁。好容易等到了九点,认购点的大门终于打开,人群哗然一声往前挤,旁边维持秩序的警察拦也拦不住。
林曦被挤得东倒西歪,却坚决扎根在队伍里,决不让自己给挤出来。人群喧闹推挤了十几分钟,终于在维持秩序的保安的控制下渐渐平息了下来。
林曦缓慢的随着队伍前进,依照前世的知识,她知道自己排到这个位置应该是肯定能够买到票的,只是估计要排到下午去了。现在虽然是十月份,但是深安的天气仍旧是一如既往的炎热,烈日当空,男人们都挤出了一身臭汗,林曦一开始还皱着眉偷偷屏气,后来已经因为习惯而无所畏惧了。
转眼就到了11点,林曦正在无聊的猜测前后的这些人都是些什么身份,这个戴金丝眼镜的看上去像是个小白领,那个穿夹克衫的应该是个被老板雇佣的马仔,另一个大爷应该是刚刚进城来的,忽然一阵汗酸味和脚臭味袭来,自己已经被人狠狠地推了一把。
好在前后左右都是人,林曦撞到了别人的身上才稳住了身形。一个看上去十分健壮的大汉嚷嚷道:“这是我的位置,你快点让开。”
这是个看自己是个年轻女人就想插队的没素质的家伙,林曦倔脾气被激起来,丝毫不让:“我从凌晨四点就排到这里了,前后左右的都看着呢,你要么自己排到最后去,要么明天来,插队算什么本事?”
“你说什么?” 大汉见林曦不识趣,越发逼上前来。前面的那个夹克衫瘦弱的男人假装没看见,后头那个老大爷倒看不过眼了,插嘴道:“这个女娃一直在这里的,你莫要欺负人。”
“好啊,这老不死的今天是想让我动手啊?” 大汉正愁没法闹事,便上前要推搡老大爷,忽然他长满了汗毛的手臂就被一只强壮如铁钳的手抓住了。
“你要干什么?” 来人有一把十分低沉动人的嗓音。
“关你屁事?” 那大汉左右扭动自己的手臂,却发现那个人的手仿佛在自己的手臂上生根了似的,竟然纹丝不动。
第12章 怡宝矿泉水
“你怎么在这里?” 林曦惊讶地问,眼前人竟然是肖文。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深蓝色牛仔裤,精干结实的肌肉恰到好处的隐藏在衣料之下,仿佛一头即使在草丛中悠闲舔爪也能随时暴起伤人的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