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爱已走到尽头,恨也放弃承诺。

命运自认幽默,想法太多由不得我。

壮志凌云几分酬!知己难逢几人留,

再回首,却闻笑传醉梦中。

......”

很喜欢这优美的调子,更喜欢这凄美的歌词。为李逍遥叹,为赵灵儿悲。一想到他们悲伤的结局我就一阵心痛。

是啊!逍遥的知己月如已不在,最爱的红颜灵儿也已逝,徒留逍遥一人,虽有梦,却碎了,泪尽后,却断情绝爱。

一曲终了,在我的粉丝(周围的雄性观众)惊愕的眼神中,我知道我唱的那是相当的good。

那锦衣狗崽也眼睛失神,满脸的震惊。

片刻后,方拍了他那贱爪子,由衷的夸道:“好优美的曲,好凄美的词!姑娘果然好才情,在下好生佩服!”

周围的人也都伸出了各自的爪子,鼓起了掌。

“怎么样?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有才吧!”我骄傲的挺了挺胸,昂了昂头。

胡歌小帅哥啊!你果然不是盖滴!不愧是我的偶像啊!胡歌的形象在我心里一下子高大起来。

我真是太有眼光了。我那个自豪啊!简直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滴,谁都不放眼里了,我不屑地朝

那锦衣狗崽子翻了一个又一个的白眼。

“姑娘果真是与众不同!”他一脸好笑的笑着。

“姑娘的才情在下已领教过了,是不是该见识见识姑娘的美貌了?天下漂亮的女人我见得多了,姑娘你把自己夸得跟个天仙似的,想必必有倾国倾城之姿,可否让在下一睹芳容,也让在下尝尝这寝食难安、相思成灾的滋味?”

我一阵惊慌,刚想很有气势的说我就是不让你睹我的芳容,你能怎么滴!

话还未说出口,一把折扇就毫无预兆的飞了过来,来不及躲开,我感到头上一轻,面纱掉了下来。

这个混蛋,居然搞偷袭!我鄙视你!我唾弃你!

完了!这下丢人丢大了,我闭上眼睛,不敢看周围雄性动物一系列鄙视的眼神。

什么声音都没有,好静啊!呜呜!一定都去抄家伙去啦!

欺骗广大人民群众,会有怎样的下场啊?想着一会小石头,臭鸡蛋争先恐后飞到我头上的情景,一定很壮观!

想我苏思菡的下场竟然是被砸死,死的真是相当的惨烈啊!

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没动静?我偷偷睁了一只眼,瞟了瞟,立刻另一只眼也睁开了。

怎么街上所有的男同志都盯着我看,一个个神情呆滞,如果不是看到他们脸上源源不断的口水,我还以为他们都变成雕塑了!

难道他们都被点穴了?

我恍然大悟。这锦衣狗崽看起来人模人样的,真是忒忒的狠,恨我骗了他,伤了他的男性自尊,就想干掉我满足他的雄性虚荣心,又怕善良的人民群众伸张正义出来阻止,所以先下手点了他们的穴。

我古代的粉丝真是太善良太热情了!

我心里那个感动啊!我好心的拿出手绢替我身旁的男子擦掉他脸上的口水,没想到他口水流的更凶了,颇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趋势,怎么擦也擦不尽!

感到有一道火热的目光,我抬起头看了一眼那锦衣狗崽,果然是他直直的盯着我,目光灼灼,眼神炽热,眼睛里有两簇小火苗。

看来被我气的怒火中烧啊!

他突然脸色一沉死死地盯着我拿着手绢的右手。

我的心立马凉了:要对我下手了?不会先砍了我的手,再剁了我的脚吧?

我彻底的慌了!心里盘算着现在是继续顽强抵抗,垂死挣扎一下,大叫:“士可杀不可辱,要头一颗,要命一条”,还是放下屠刀,立刻示弱,很没骨气的直接扑过去抱着他大腿大喊:“壮士,饶了我吧!我知道错了!”

内心真是纠结万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偶真的很喜欢胡歌!仙剑一当年真是迷死我了!

喜欢文文的亲,请点击上面:收藏此文章。么么哒!

☆、重遇狗太子

“思思!”

这是哥哥的声音,此刻我觉得这真真是天籁之音,十分动听悦耳。

“小灰兔!”我一个激灵朝他扑了过去。

他宠溺地捏了捏我的脸蛋:“你怎么又乱跑了?怎么也找不到你,真是急死我了?”

“小灰兔,你怎么现在才来,我好想你啊!”我两眼泪汪汪,紧紧的抱住他,一副很委屈的样子。

呜呜!他再晚来一会,我就没胳膊没腿了!

小灰兔是我给苏诺起的外号,为什么会给他起这个名字呢?

因为他小时候长得非常的可爱,还很喜欢穿白衣服,所以我刚开始给他起名叫小白兔。后来他学会了轻功,飞起来相当的帅气有型。于是我把小白兔更名为小灰兔。(简而言之,小灰兔的意思就是一只灰常可爱的、会灰的、好欺负的小兔)n_n

小灰兔愣了愣,将我紧紧的搂在怀里,“思思......”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一个带着怒气的声音:“实在不想打扰两位,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希望两位收敛点,要亲热回家亲热去,不要在这里污了别人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