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的手停住:“哦,这回想说了,早说的话也不用剁手,你看这事弄的,说吧。”李时抱起了胳膊。
见李时暂时不动手了,常军渐渐冷静下来,他用充满仇恨的目光盯着李时:“事已至此,我就跟你说实话。说了实话我会死,但是你同样会死。”
“没那么严重。”李时淡淡地说,“我现在就是想知道是谁让你偷走金家大小姐的,目的何在?”
“你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常军说道,“说出来吓死你,是竹南帮的帮主,铁奴让我去偷的。”
哼哼,李时冷笑一声,真不知道铁奴到底是不是青面獠牙,还是长着三头六臂,为什么每一个接触过他的人都把他看成魔鬼一样可怕的人?
“你也加入竹南帮了?”
常军摇摇头:“我不是竹南帮的人,我是倒霉催的撞到竹南帮里去了。那天我见山上一家别墅进进出出都是好车,看起来是有钱人家,晚上想去偷点东西,不想那是竹南帮的总部,我被帮主抓住了,这是我出道以来第一次失手。”
“你是怎么失手的?”李时很感兴趣地问。
“到底怎么失手的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常军道,“按道理说他们不会发现我的,但是帮主就像看到我了一样,在别墅里追着抓我。”
李时一笑:“你不是会飞,为什么不飞走?”
常军脸上闪过诧异的神色,他不明白对方怎么知道自己会飞的?“我还没跑出去,怎么飞?见有人来追我,我急了,掏出枪想打他,可是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我的枪在手里化了。”
“化了?”李时吃了一惊,难道铁奴有异能?“什么叫化了?”
“就是化成铁水?”
“那你的手岂不是被铁水烫坏了?”
常军朝床上掉落的手努努嘴:“你自己看。”
李时拿起常军的手一看,手掌里边果然有过很严重的烫伤。
“这还是我及时扔掉了枪。”常军说道,“枪掉到地上才变成铁水的。我想赶快跑到外面飞走,想不到帮主速度太快,一下子就把我抓住了。”
“嗯。”李时点点头,“你成了铁奴的俘虏,然后铁奴看你是个人才,没难为你,让你为他做事,对吗?”
“等我手上的烫伤好了,他就让我去偷金家大小姐,就这么回事。”
李时说道:“这么简单的事,你刚才直说就行,为什么一定要瞒着?”
常军面色凄惨地一笑:“我见过帮主处置一个叛徒,谁知道那是什么人,好像对帮主不大忠心,帮主发怒了,把那人连皮带骨头的给弄成了碎肉。”
李时又是一惊:“他是怎么做到的?”
常军摇摇头:“看不明白,反正是相当厉害的功夫。”
“不仅仅是厉害,也是相当残忍!”李时感慨道,“你把金大小姐弄哪里去了?”
“我只管偷出来,把人交给帮里的人,剩下就没我的事了。不过我知道他们把金大小姐藏到了绿之源食品公司,那是国华原玉坊的老板陈国华的产业。”
“你还没加入竹南帮,帮里的事情知道的还不少了。”李时笑道,“你怎么知道那是陈国华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