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1 / 2)

结了个假婚 灵鹊儿 3238 字 2天前

正好挎包里还有两瓶水,拉他过来,就着房间里浇花的木盆,小心地给他挽了袖子用冷清水冲洗。等冲干净,再仔细瞧,天哪!这,这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力气啊,手背泛了淤青,指关节也破了,洇出血珠来!

苗伊心疼死了,眉都拧成了疙瘩,可一抬头,他居然笑笑,“硌的,没事儿,啊?”一身的寒气,身上就一件特别薄的线衫,平常在凌海出门有车,进门就是空调,在家都是半袖t恤,可回到这里老房子临水又没空调,又湿又冷,在房间里她都不让他脱外套。这下可好,出去打架,外套颜色又浅,溅了血肯定是怕别人看到就这么脱了,又一路往镇子外头去泊车的!

纸巾轻轻沾了他手上的水,看他要放袖子,苗伊叫,“别动!得上药。”

回来的时候他为她的伤准备了满满一个急救小箱子,当时她还笑他太事儿,现在倒正好了。拿了急救箱出来,又找出他的厚毛衣开衫抱在怀中,撑开袖子。

看小丫头那架势,南嘉树很识趣走过去,伸手, “不先上药么?”

“要着凉了,先穿上!”

皱着小眉,呵斥他这么凶,好想掐她的小脸蛋,可南嘉树没敢,顺着她穿袖子。她好小心地不碰到他的手,然后踮起脚尖给他整理领子后面。搞得像不能自理了,小脸凑得很近,可是很严肃,南嘉树轻轻挨了一下,低头忍着。

药棉蘸着药水擦,真挺蛰得慌,可她嘟着嘴轻轻地吹,他就不敢疼。小丫头可能是为了做饭方便,刘海儿别了个小卡子,头发分两边扎马尾搭在胸前,再配上肚兜儿式的围裙特别可爱。南嘉树忍不住弯腰啄了一口,“怎么打扮得跟个小妞妞似的!”

“别乱动啊。”苗伊不高兴,还没说他一句,正好苗唯清走进来,看到两个人在擦药水,忙问,“这是怎么了?”

苗伊头也没抬,“他揍了刘俊一顿。”

苗唯清闻言皱了眉,这女婿,说是堂堂大公司的总工,却完全没有他们当年做项目时那踏实、严谨的工程师样子,一个大男人,穿戴讲究又时尚,有型有款,还有香水味,一眼看过去像偶像剧里的人,现实生活就是那种能让小女孩沉迷的情场老手。若不是言谈举止很有气魄与担当,真觉得自己单纯的小女儿要吃亏。这怎么,居然还打架?

“何必呢。”

“怎么了?”苗伊不满地嘟了嘴巴,“刘俊不该揍么,早就该揍了。”

“伊伊,你这孩子怎么也开始相信拳头能解决问题了?”

“我不知道拳头能不能解决问题,可是拳头能打折肋骨,能让您疼,住院那么久,还能……让您不敢报警!”

一番话说得苗唯清有些尴尬,轻轻扶了扶眼镜,苗伊看着鼻子一酸,眼睛红红的,“……您别以为我不知道,晓芸早都告诉我了。可我什么也做不了了,都不敢哭……今天在里屋听到刘俊来,妈妈就紧张,我也跟着好紧张,都忘了外头还坐着他呢!听到他训刘俊,我就一点都不怕了,知道一定会好好收拾那个家伙!”

女儿还是小时候那个乖巧可爱的样子,可现在嘴巴里恨恨的,话还挺横,对自己这个大块头的暴力丈夫非但不觉得害怕还很有点得意骄傲的意思。而那个大男人,脱掉时髦的外套,穿着居家的毛衣开衫,一手老老实实地给她上药,一手还不忘搂着她在怀里,脸上的笑那么纵容,完全就是那种家有淘气包随便她闹的样子。

这个画面如果放在以前会让苗唯清觉得两个人都是混不吝,可此刻竟然莫名地觉得很窝心,有这么个男人保护她,耍了横地保护她,孩子倒活得比以前还势气了,于是轻轻吁了口气,声音也软下来,“那是个地痞流氓,成群结伙的,嘉树一时气盛,招来他们,再吃了亏,岂不白受苦。”

“哼,来吧,再来几个也没用!他是凌海拳击俱乐部的,一个人能打好几个呢!”

小丫头一挑下巴,竟然挑衅,眼看岳父大人挑了眉,南嘉树忙赔笑,“您放心,他不敢来。那混蛋看着横,其实还没怎么地就连哭带喊的,是个怂货。”

苗唯清看了看,没再吭声,俯身去端那盆水。南嘉树扭回头,笑容还不及收就碰上小丫头气鼓鼓的目光,他的手只是破了皮,药上好了也不许他动,“哼,你也别得意,晚上不许你吃辣,不许吃鱼汤,也不许吃小炸糕。”

他的笑容越发晕开,低头在她耳边说,“那我啊,吃你。”

他声音真的很小,爸爸真的不会听到的,可苗伊抿着嘴巴还是差点就叫出来,脸本来就被灶火熏了,现在越发红扑扑地发烫。

……

明天才是除夕,可是今天的晚餐却意义非常。

十年,女儿第一次回家过年;十年,一家人终于又围坐在一起。一千六百万,卖掉了一辈子的亲朋好友,却没有打散这个家,还多了一个,添丁加口。

女婿第一次上门,就是这么惊天动地,不是女儿带回了他,而是他把他们心心念念的小公主给送了回来,从此,才好团团圆圆。

桌子正中是凌海带过来的京味铜火锅,烧木炭,这锅一点起来,整个屋子很快就热气腾腾,炭火熏着滚滚的鱼汤,年味儿十足。周围摆满了配菜,带着冰碴子的肉片、海鲜、各种蔬菜,还有娘儿两个亲手做的小点心。

一天忙碌,午饭都没吃,一家人没有再多寒暄什么,热热乎乎地吃起来。

南嘉树开了红酒,这可是从张星野家的酒窖里挑出来的,看张大总裁当时心疼得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就知道这酒贵不在价格。一套水晶杯得赠于老妈林畅,珍藏多年,这次带来,南嘉树斟了一杯,双手递过,“爸,”

“好,谢谢。”

看丈夫微笑地接过,奚容顿时红了眼圈。这是第一次听他开口叫,怎么能不感慨。之前伊伊在电话里说有男朋友,说他怎么怎么好,可是嘴巴却非常严一点都没有透露自己早就嫁了。这次为了还债,人家把结婚证摆在爸爸面前,才算把胆大妄为的小丫头给暴露。

南嘉树,这个名字虽然一点都唤不起丈夫苗唯清的记忆,可奚容对这个小叔叔是有印象的。当年去娘家看小伊伊,见到过那个大男孩,个子很高,总是一身帅气的运动服,据说功课出奇地好,可手里从来都是球而不是书,不是很乐意跟大人说话,酷酷的。

记得接伊伊走的那天中午,奚容在过道做饭,看到他放学回来,伊伊立刻就跑过去跟他抱抱。那个时候她已经七岁了,不应该再跟个男孩子这么亲近,可还没等奚容去拉她回来,小丫头就被他背起来给带走了。后来才知道两个人是去买冰激凌。

只买了一个冰激凌,坐在楼下大门口分着吃。

回来后,伊伊就急急忙忙地学写信,第一封信就是给小叔叔南嘉树。工工整整地把他的名字写在信封上,可是地址是空白的。孩子写了好多封,对于一个二年级连日记都不会写的小学生,很了不起了。虽然,他一封都没收到。

现在,这个小叔叔就坐在对面,稳重,成熟,风华正茂,曾经那叛逆的少年已经记不清了,可他们在一起却能清楚地看到当初的影子。伊伊是个特别乖的孩子,胆子小,除了在外婆和爸爸妈妈面前敢撒娇,在外人包括舅舅面前都不会,可在他面前,根本不管的。海鲜买了这么多,其实她是不爱吃海参,煮了还是夹了一块,咬了一口,不好吃,随手就放人家碗里,他夹起来就吃了。

两个人的动作自然得都不需要看对方一眼,这种亲近,带着很多年前两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留给彼此的位置。十岁的差距忽然变得这么温暖,成了一种保证,让做妈妈的心更踏实了。

“妈,妈妈,你尝尝这个。”

面前递过新鲜生蚝,这个可不是用来涮的,他们带来的时候是用冷藏箱冰碴子冰着鲜。奚容接过,苗伊顺手挤了柠檬汁,看妈妈吃下,“味道怎么样?”

“当然好吃了,这么鲜。”

“本来还要带新鲜三文鱼刺身的,可是他把生蚝买多了,冷藏箱地方不够。”

小声儿有点埋怨,可是开心得不得了,奚容笑,“都是你爸爸爱吃的,是不是?”

噗嗤,一句话终于让南嘉树忍不住笑出了声,苗苗儿这偏得也太明显了。回来前置办年货,满嘴里都是爸爸,两个大行李箱,其中一个全是给爸爸的,保暖衣裤、羊毛衫、衬衣、外套,还有帽子手套,一天就把从罗朴那儿领回来的工资全部花掉;至于买吃的就更甭提了,我爸喜欢吃这个,我爸最爱吃那个,这个给我爸买了尝尝,那个不要,一点都不,我爸不喜欢。

等见了面,她远远地就奔起来,扑到爸爸身上搂着脖子半天不放开。苗唯清话不多,接触起来甚至有点冷清,可是对他的宝贝小女儿几乎是亦步亦趋地随着,连她跑楼下去丢垃圾,爸爸都陪着。

父女两个太亲了,别说妈妈,连他都快要吃醋了。

小丫头被他笑得稍稍有点臊,跟奚容说,“我也准备了好多给妈妈,明天年夜饭就做个妈妈最爱吃的醋鱼,阿婆说我做的跟饭店的一样呢。妈,等咱们回了凌海,我做饭,你就知道好多都是小时候你做给我吃的。”

“这个事么……”奚容犹豫了一下,看向苗唯清,“我和爸爸还没有决定。”

苗伊一怔,没太反应过来,“没有决定?没有决定什么?”

“没有决定是不是要到凌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