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八卦,向榆真的都说不清了。
八卦传播的速度甚至比光速还快,其他人还没到就已经知道向榆昨晚在唐时迎那里过夜了。
还有人跑过来问向榆,唐时迎的极限到底是多少次?
向榆当然是否认,直到脖子上的红印被大家发现了。
他们管这叫爱的印记。
“唐总也太不矜持了,这一口一个,小向榆的脖子都不能见人了。”
“爱的印记呀,没想到唐总占有欲还挺强,这是在宣布主权吗?”
向榆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说了一百遍是蚊子咬的,他哪里知道这里蚊子又多有毒,咬完红包还下不去。
不过调侃归调侃,大家也确实没什么恶意,相处这段时间大家都挺喜欢向榆的。
向榆也知道这些人没有恶意,但是即使是玩笑他也吃不消。而且他已经很明显的感觉大家看他的屁股比看脸的次数多了。
谢驰在一旁语重心长地说:“兄弟你受苦了,咱们既然已经向权势低头了,那就低头吧。”
“什么鬼?”向榆都不知道谢驰在说什么。
“不过事已至此,你也不能忘了初心,男人就应该搞事业,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说他喜欢你,你也要保持自我,这些风花雪月的事,听听就算了,要不然以后有新人出现,你心里肯定会过不去的。”
向榆:……
“不是的,你听我跟你解释。”
谢驰一脸沉痛地叹着气,感叹这世道不公,他们这些普通人怎么都拗不过权势。
向榆又一次体会到了一个自己过去不曾理解过的成语。
百口莫辩。
他那时候还费解,你有一百张嘴还说不过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