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1 / 2)

挚野 丁墨 3091 字 1天前

岑至心里有些烦,也有些无力感。要说小野什么都好,勤奋、敬业,聪明也知分寸,现在几乎是所有圈内人交口称赞的明星典范。只除了一样,只有最亲近的身边人知道。

岑野酗酒。

晚上只要空闲下来,第二天没工作,他就会要酒喝,而且一喝就会喝很多,喝得彻底醉死过去。昨天开完演唱会他就喝了个大醉,今天又是这样。

这样下去,谁的身体受得了?也就是岑野仗着年轻身体好乱来。岑至他们想拦,也不可能每次拦住,小野一旦横起来,天王老子都不认。只能尽量看着、提醒着、管束着,避免情况进一步失控。

好在岑野永远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从来没有喝酒影响过正事。

岑至端详了一会儿弟弟的脸,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如果说岑野真的压力大有心事,需要借酒消愁,那也应该是朝暮乐队刚解散、那个女人走的那段时间。那时候,岑野确实整个人24小时低气压,不要命的工作,很长时间都看不到一个笑脸。但也没有酗酒。而且那些人和事渐渐也就过去了,随着钱越挣越多,岑野的地位越爬越高,他也开始结交新的圈内朋友。岑至也看到了,弟弟开始尽情享受金钱和地位带来的成就、快乐。

所以岑至觉得弟弟已经淡忘了。而且岑野之后一次也没有提起过许寻笙,仿佛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这个女人存在过。人嘛,就该朝前走。而且岑至相信,如今得到的一切,绝对不会让弟弟后悔。

只是最近几个月,岑野忽然开始喝酒。起初是一杯、两杯、半瓶、一瓶……每次越喝越多,明明看起来没什么心事,就是莫名其妙把自己灌个大醉。

岑至也见过别的酗酒的人,知道说到底都是因为心里压力太大,才会对酒精产生依赖。他猜想,一定是因为这半年工作太累,小野又站在了比去年更红的位置,全娱乐圈瞩目,才会有无法排解的心理压力。

这倒也不是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岑至想等这段时间的巡回演唱会开完了,就想办法让岑野多休息放松、调养身体。但想到接下来还有几个城市要去,也不能让他马上休息,岑至心里有些歉意和心疼,伸手又给弟弟掖了掖被角。

岑野的手机就丢在枕头边,岑至刚想替他收起,别吵到他,屏幕亮起,弹出一条推送。

是个知名小视频网站推送的头条,岑野平时爱玩。岑至无意间瞟了眼标题和小小的封面图,刚想把手机关掉,整个人突然顿住,看了眼熟睡的岑野,走到一旁,又把视频点开了,音量开到最低。

视频不长,两三分钟就放完了。岑至愣愣地站了一会儿。

他没想到有生之年,还会看到那个女人的消息,而且是在知名网站的推送里,并且恰恰被岑野的手机接收到。

幸好现在,是他看到了。

岑至看了眼床上熟睡的人,脑海里浮现的却是那个女人走的那天,很清秀明艳的模样,只是安静站在那里,就宛如一支深谷幽兰。她的眼睛是通红的,语气自始至终都很平静。可哪怕岑至并不太喜欢她,也无法不注意到那双真正心碎的眼睛。只是那天的她,岑野并没有来得及赶回看到。

岑至想了一会儿,删除了这条浏览和推送记录,又把app关掉,手机关掉。

明天又会有数不清的新消息推送,旧消息很快会被淹没。岑野和那个女人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无鳞的鱼(上)

华灯初上,湘城的夜晚总是热闹非凡。尽管已是深秋,天气倒也不十分寒冷。街两旁停满了私家车,各种餐馆夜宵店里坐满了人。旁边酒吧门口,还有好几个揽客的小伙子在徘徊。

许寻笙背着吉他,穿了件厚毛衣和裙子,下公交后沿着街边慢慢地走。她这样的装束,在这条街上并不少见,因为酒吧驻唱歌手皆是如此。不过当她路过另几家酒吧时,依然有男人不停对她吹响口哨,或者轻声喊:“嗨,美女,去哪儿啊?”“你在哪家驻唱?”嗓音中带着几分浮光夜色的味道。

许寻笙眸光清净,不闻不理,只是往前走。

“熊与光”livehouse就在一幢旧写字楼的地下一层,既是酒吧,也是表演场所。一年半前开业,现在已成为湘城紧追黑咖livehouse的知名地下乐迷聚集地。所以当许寻笙下了楼梯,就看到livehouse外间已聚了不少人。过道旁有小窗,围着铁栏杆,卖票的小妹看到许寻笙,笑容灿烂:“姐,你来了?”

许寻笙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卖票小妹今天看她的目光格外闪亮,而且那些候场乐迷,也有不少人在看她,窃窃私语。许寻笙心想他们可能是对表演歌手好奇,也不理会,一挑livehouse入口处的帘子,走了进去。

熊与光livehouse比起别家,有很大不同。虽然是老地下室改造,保留了很多管道、糙墙,有重金属工业感。但老板却把整个空间拾掇得比较干净通透,无数扇通风窗转动着,沙发上的靠垫、半墙上嵌放的绿植,以及墙壁高处奇形怪状的挂画,都是文艺风的点缀。所以许寻笙能接受在这样的环境。

她径直走往后台,她到得早,今晚另外几名歌手还没到,倒是老板大熊坐在那儿,在拨弄吉他,身后跟着个小弟。

看到许寻笙走进来,放下背上吉他,那两人偷偷对视一眼,又见她姿态从容如常,从随身挎包中拿出个小保温杯,慢慢喝着自制的养生茶。显然是对那件事还一无所知。

大熊拍了拍小弟的肩,让他先走。幕布后就剩他和她了。大熊把吉他往边上一放,问:“这两天没怎么上网?”

许寻笙很少说废话,看他一眼,算是默认。

大熊笑的有点难以形容,说:“阿笙,前两天有酒吧客人,把你弹唱的视频发到网上去了。”见她依然眉目平静毫不在意。大熊接着说道:“结果……你懂的,歌太好人太美,上了网站的热门推送。据说现在那个视频还很火。一会儿要是看到很多乱七八糟的人来围观,别生气。当他们不存在好了。”

许寻笙正喝水的手这才一顿,看着他:“很多吗?”

大熊说:“平常门票只能卖个一二百张,今晚卖了四百,就被我喊停了。不然还会更多。”

然后就看到许寻笙也没有多大情绪起伏,摇了摇手里的杯子,那手指又细又白,好看得足以吸引任何男人的注意。她把水喝完,嗓音还是慵懒的:“四百也很多了,站都站不下,不怕场面彻底乱了啊?”

大熊淡淡笑着说:“我的地盘,我还做不得主?”

许寻笙微微一笑,也就不再问了。后台的灯光微弱,她就站在墙边,越发显得纤瘦安静。乌黑长发披落肩头,露在毛衣外的下巴、脖子、十指,都莹莹如玉。

大熊这么静静地凝望了她几秒钟,说:“你要是讨厌这么多人围观,要不要……戴个帽子上场?”他从抽屉里拿出顶鸭舌帽,递给她。

许寻笙没有转头:“不用。”

大熊怔然。蓦然想起当年比赛时,许寻笙在他的印象里,总是一顶鸭舌帽,长发披落,既俏又美。那是顶半旧的男孩戴的帽子。

后来再重逢,确实再也没见她戴过鸭舌帽。

自从黑格悖论当年从全国决赛淘汰后,这支已经辛苦打拼了十年的乐队,并没有维持太久。大概也把那次比赛当成了乐队的绝唱。几个月后,乐队解散。大熊用这些年的积蓄,开了这家livehouse。他在湘城人脉广,又有绝对一哥主唱地位,邀请了很多朋友过来演唱捧场,酒吧很快一炮而红。

他也联系邀请过许寻笙,原本也就是抱着尝试心态,以为以她的性格,不会得到回应。没想到许寻笙居然来了,而且一唱就是一年多,已成为“熊与光”的常驻实力唱将。这个秀气淡雅的女子,甚至在湘城地下音乐圈,也积累了相当人气和粉丝。只不过她当年参加全国赛时一直没露过正脸,现在也没用“小生”的艺名,用了别的名字,而且毕竟是两个圈子,时间又过去这么久了,所以知道她就是当年如同昙花一现般红极一时的朝暮乐队键盘手的人,其实不多。

很快就到了开场时间,一支新乐队上台演唱,许寻笙坐在后台,听到格外热烈的欢呼声,倒也惊讶了一下。看来今天来的人,确实很多。

没多久,到她上场了。她抱着吉他,大熊为她弹键盘,还有个鼓手,所有阵仗仅此而已,简单而足够。

大熊替许寻笙掀开帘子,走出去时,看到台下满满簇簇的人头,许寻笙还是怔了一下。看到她出场,人群明显骚动,很多人在低语,在幽暗的光线里看不清表情。但是也有很多乐迷在喊她现在的昵称:“金鱼!”“金鱼!”尤其是前排,那些死忠歌迷。

许寻笙也没有太动容的表情,只是浅浅一笑,在麦克风前坐下,轻声说:“谢谢大家。”她的嗓音天生柔美纯净,仿佛有某种叫人宁静的魔力,场面很快平静下来。她轻轻拨动琴弦,说:“第一首歌,《无鳞鱼》,送给你们。”

舞台上有一束光,打在她那一方小天地里。键盘响起,鼓轻轻捶着,很缓慢的节奏,却像击在人的心上。许寻笙的吉他弹得非常清亮悠扬,朦胧的灯光下,你只见她清秀得如同远山云霭的脸,一缕发丝垂在吉他上方,她的葱葱十指拨动在琴弦上,也仿佛小小的精灵在跳动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