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2 / 2)

“那是我老哥的地盘儿,我吃他一顿饭他还敢收我的钱不成?不然你以为刚才我们能那么轻易走出餐厅?早被拦了好不好!”

姜锦对安夏的说辞无言以对。

她倏地想起刚才那经理的话,安夏的哥哥就是这购物中心的大老板。

她之前以为安夏家中条件好,也不过是局限在普通富二代范围,可如今细细一想,这绝非是普通富贵家庭的水准。

只是,才生出来的一点认知,很快被她自己好笑地打散。

回忆起外公的教导,心里所谓的敬畏,也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说到底,撇开那些光环和外在的东西不谈,安夏也就是她的朋友,只是她的朋友,而已。

这般想着,一切便释然。

姜锦素来懂得自我引导情绪,以一种难得的“真”的态度,把自己放在合适的位置,撇去那些矫揉做作。

便犹显出几分苍阔大气来。

下午的时间,都花在了逛街上面。

安夏说要用购物发泄一下最近工作上的疲惫,每半个小时,手上就提满了数个名品袋。

而姜锦却兴奋地各种穿梭在童装店。开在这家购物中心的童装店都不便宜,随便小小一件,就贵达四位数。

对自己一贯节俭,这样价格的衣服鲜少会买的姜锦,给阿元花起钱来,却丝毫不手软。

加上阿元小小年纪却十分有范儿,随便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显得与众不凡,连品牌童装店的经理,都拉着姜锦,问她有没有意愿,让儿子接拍一下品牌的广告拍摄,客串一把小模特。

姜锦当然拒绝,给阿元买的衣服却没忘。

转眼出了购物中心,已是暮阳西斜,天边一片血色残霞。

安夏明天还要上班,只好把姜锦早点送回家。

车子后座上,姜锦坐着,怀里又抱着阿元。

阿元正把玩着刚买来的一个玩具兔,爱不释手。

这是姜锦刚才在一家高端玩具店买的,最近卖得很火爆的哥本哈根水貂毛兔子,又名装死兔。四肢下垂,双耳耷拉,眼神朦胧,一幅没睡醒也别打扰我的呆萌样儿,可爱极了。

这个兔子个头不大,刚好可以用钥匙扣挂在阿元的小背包上,随着他走路,一晃一晃的。

姜锦原本买了给他挂在小背包上,可阿元总忍不住扭头去看它。她就干脆给他取下来,任阿元在手里把玩。

阿元玩了一会儿累了,不知什么时候闭上眼睛睡着了,黑黑长长的睫毛乖巧耷拉着,眉眼漂亮如画里的小仙童,说不出的灵气和讨人喜欢。

姜锦碰了碰他的脸,又摸摸他微凉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