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2)

荀久捏了捏眉心,“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季黎明神色狐疑,“你不就是去看一眼么,又不做什么坏事儿,慌什么?”

“倒也是。”荀久看看天色,“待会儿用了饭,你去给我弄套衣服来。”

“那还用你说。”季黎明拍拍胸脯,“表哥我早就替你准备好一切了,如今就等天黑殡宫换防。”

“对了,你有没有见过白三郎?”荀久突然来了兴趣,“听闻他曾经险些被女帝册封为位比皇后的皇凤君,那个男人真有这么大魅力?”

“这……”季黎明想了想,“怎么说呢,如果单论相貌的话,白三郎的确是万中挑一的,至于其他,我便不知道了。”

荀久眼睛一亮,“真有那么好看?比之秦王殿下如何?”

季黎明眼角一抽,“小表妹,你当着我的面张口秦王殿下,闭口秦王殿下,这样真的好么?有没有考虑过本少的感受?万一我吃醋,今晚赖着不走了怎么办?”

瞧见荀久翻白眼,他撇撇嘴无奈道:“实话说来,白三郎属于万中挑一的,子楚……子楚应是百万中挑一的,但这两人完全没有可比性。”

“我懂。”荀久眨眨眼,“这两个人,一个是女帝的龙凤胎弟弟,另一个是她最心爱的男人,当然没有可比性。”

“所以啊!”季黎明总结,“白侧君突然暴毙,女皇陛下能不怒么?我听说当天晚上前任掖庭令才站出来说了一句话便被女帝下令当着百官的面砍了头,鲜血染红了龙尾道,一时人心惶惶,再也无人敢多嘴。”

女帝的狠戾果然是本性!

荀久突然想到今天在天赐宫她为女帝请脉的时候险些被那个冷艳的女人掐死,再想到昨夜被传召去女帝寝殿的羽义,她顿时皱眉嘀咕,“可我觉得,女帝对白三郎的感情似乎并没有传言那般深重,我今日随着秦王入宫为她请脉,刚去的时候羽义还在她寝殿里。”

提起羽义,季黎明眸色一深,紧张地看着荀久,“羽义……真的被女帝宠幸了?”

荀久摇摇头,“我也不能确定,不过阿紫姑姑说他昨夜子时便被女帝传进了寝殿,一直到今早我们进宫才出来的。”

季黎明身子僵住,面色有些波动,随后微微叹了一声,“唉……芷儿那个丫头若是知道真相,只怕会……”

荀久想起了季府那个有些娇蛮的四小姐,耸耸肩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女帝看中的男人,谁还敢抢,便是……便是有一天她看中了表哥你,那你还不是得乖乖入宫为妃。”

“那你就彻底猜错了。”季黎明笑道:“我可是子楚的发小,女帝舍不得动我。”

荀久眸光一动,季黎明这个人看似纨绔不羁,实则心思通透得很。

季府能得到先帝的重用,在于季黎明的姑母在后宫没什么地位,所出皇子无所作为,威胁不到大燕江山社稷。

扶笙绝对不可能让季家男儿入宫为妃为自己增添这么大的外戚势力。

也就是说,季氏和朝廷,只有维护目前的局势才可相安无事和睦下去,否则一旦季氏男子入宫为妃打破了平衡,必定会引起惊涛骇浪。

以上这些,季黎明铁定是想得到的,只不过当着她的面,他不可能说出来。

荀久收回思绪,勾唇一笑,“那是当然,你跟秦王殿下是好基友,谁拆散你们就得遭雷劈。”

【捏下巴】貌似我应该替久久打造一个雷劈不破的黑锅

☆、第四十四章 冷凝高华日月羞

夕阳渐沉,暮色初降,风携带着秋日凉意回旋在殿宇屋檐翘角,风声呜咽,闻之凄怆。

已经换了一身墨底绣暗银曼陀罗宽袍大袖的扶笙步履从容行走在去往天赐宫的甬道上。

宫人们低垂着头,打了宫灯行走在三尺开外的两侧,目光盯着脚下的青石路,不敢轻易移动半分。

本朝女主天下,但谁都知道真正的掌权人是眼前这位淡漠孤远的秦王殿下。

传闻里,他有两点:绝美、决断。

纵横四海天地惭,冷凝高华日月羞。

而在宫人们心里,秦王殿下有三点:高冷,禁欲,又高冷又禁欲。

高冷的秦王殿下在今日之前从来不夜间进宫,更不会同一天进两次宫,尤其是身边不带任何侍卫的情况下。

所以,他今夜的举动让宫人们惴惴不安,连呼吸都要斟酌着力度,唯恐一个不小心乱打喷嚏乱放屁引来杀身之祸。

众人心照不宣,动作越发小心翼翼。

经过明渠之畔时,有个宫人突然看见半空飞了个孔明灯,火光荧荧,仿若流星剪了尾巴越飞越远。

“呀!”

那宫人惊呼。

竟有人如此大胆在宫里私放孔明灯!

她这一喊,众人也都停下脚步抬目看向半空,当看清孔明灯出自于长乐宫方向时,众人霎时扼紧了呼吸。

扶笙亦停了下来,幽邃的目光在孔明灯上定了一瞬,侧目看向方才发出惊呼的宫人,声音幽凉似冰雪,“你速速去长乐宫,将私放孔明灯的人带过来!”

那宫人应声后迅速前往长乐宫方向。

有了这么个小插曲,扶笙索性也不走了,在凤临池旁边寻了个亭子坐下,安静等着。

不多时,先前去往长乐宫的宫人匆匆回来,身后跟了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着暗红莲纹锦袍,有风轻卷袍角翻飞,似红莲业火于黑夜中生,他脚步轻缓,不疾不徐,嘴角噙着意味不明的笑,于亭子外止步,微微躬身,“见过七殿下。”

“奚文君?”扶笙垂眼看着亭外的人,眼神微凉,“方才的孔明灯,是你放的?”

奚恒,封号文君,与“贵、贤、德”三君并列四妃,却是在白三郎之前最受女帝宠爱的男妃。

“那孔明灯,是我放的。”奚恒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