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2)

宝妻嫁到 半袖妖妖 1252 字 10天前

马车行得不快,很稳。

过了南大街,车夫忽然急急拉住缰绳,吆喝了一声,母女二人都差点摔倒,扶住了。

李朝宁掀开窗帘探头看去,呼啸的风中,男人骑马拦在车前,此时飞身下马,提着一把小小的铁铩奔着她走了过来,顾修华服美冠,冷峻的脸上带了一丝的急色,到了窗前,一提铁铩:“给宝儿的。”

他本来是去府衙旁听,堂审未完就再忍不住冲了出来。

实在找不到理由,回去拿了铁铩这才追了来,此时看着朝宁淡然的眉眼,一时间又哽住了一般。

朝宁说了声多谢,叫车夫绑着放了车上,抬眸看着他,抿住了唇。

不得不说,顾修从各个方面,都是一个令女人趋之若鹜的男人,也难怪有人放不下。

四目相对,她便笑了:“李厚和清止就劳烦管事帮忙照看照看,什么时间见到林大哥了,也跟他说一声,我说的那话也是当时病糊涂了,叫他别放在心上。”

男人伸手扶住车身,目光灼灼。

这个时候,宝儿从母亲的怀里探出头来,也看着他:“谢谢大叔,这个铁铩跟我爹的一样吗?”

顾修听见她叫爹,如梦初醒。

他后退两步,牵住了马儿缰绳:“据我对十三的了解,他并非无动于衷,男人先立业再成家,既然有这种想法,他应当是答应了的,只不过脸皮薄,一时说不出口。”

女人摇了摇头,对他挥手告别。

马儿不耐地刨着蹄子,顾修再不犹豫踩住脚蹬,飞身上马。

朝宁也是放下了窗帘,仔细掩严实了,他高高在上,低眸看着马车,终究是再未开口。

片刻,男人骑马离去,凛冽的北风送着李朝宁母女,就这么出了燕京城。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

五年后

春暖花开,微风徐徐。

常州这个地方位于蜀地,而其中又以凌秀山一带更为出名,凌秀山山地和平原地带相辅相成,气候过渡间温度适宜,四季不怎分明。此处人杰地灵,自古以来就是出了名的山水好风光。

凌秀山下,有两三小小村庄,黄昏时刻,炊烟袅袅,远远地站在凌秀山的山腰上一看,整个村子犹如置身在仙境一般。山腰处溪流从上蜿蜒而下,溪水浅浅,山中树木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各色的野花漫山遍野,不知名的虫儿也偶尔跳过来跳过去,耳边能听见的,流水声虫鸣鸟叫声,还有轻轻的风声。

少年坐在溪边,懊恼地扔出石子去,小石子咕咚一下落在了溪水当中,没了踪影。

他身形消瘦,虽然是羸弱之姿,但是剑眉星目,生得十分秀气,看起来也就十三岁的模样。连续扔了三四个石子,可连个水花也都看不见,少年更恼,一回身坐了在溪水边上的大石头上面,脚下胡乱踢了两下,将野花踩在脚下:“可恶可恶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