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良家"(2 / 2)

骆思疑惑道:“他不是租房在兴苑小区么,不过几步脚路程,还用得着打车?”

跟了一段路,我们终于知道杨俊为什么要找车,因为他不是要回家,而是去了五洲夜总会。

“这个混蛋!”看着杨俊优雅地踏上台阶,对迎宾小姐微笑示意,骆思紧捏拳头,十分愤怒。

我问道:“吃醋了?”

“吃个屁的醋啊!”骆思愤怒地说道:“这里是岑城有名的地下鸡店,你不知道吗?来这里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啊!”我一楞,他不会在里面过夜吧,那咱们的布置不就白费了么?我立即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夜总会里消费奇高,他一个才上班没有几天的人应该消费不起吧,估计是开得钟点房。

见骆思气恼难平,我安慰道:“妹子,别生气了,其实你不应该生气啊,不但不应该生气,反而应该高兴才对,高兴你已经甩脱了他了,不对么?”

很多时候人生气都是因为不会转换角度思考问题,骆思被我这么一说,不但不生气了,紧绷的脸慢慢放松,笑出声来:“是啊,是啊,我应该庆幸才对啊,就当一年多的青春喂了狗呗!”又对我和方圆道:“不行,我得好好感谢你们,等这件事情一了,我请你们吃饭,好不好?”

“好啊!”有饭局不吃,我又不是傻瓜蛋。

我们在车里闲聊了一会儿,见对面马路上有卖烤地瓜的,买了两个来吃,等到吃完之后,时间已经九点多了,四周一周漆黑,映衬的夜总会的广告特别耀目,在迎宾小姐那机械般的鞠躬动作中,客人们来来往往,络泽不绝。

我们轮流盯着门口。

不一会儿,骆思拍了拍我道:“来了,来了!”

我抬眼望去,杨俊出来了,进去的时候意气风发,出来时的他却有些疲惫,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他在五洲夜总会的门前伸了个懒腰,又扭过头看盯着两个迎宾女看了好一会儿。

能做迎宾的通常都是身资很好的,她们甘愿站在门口逢人鞠躬点头,那是因为她们不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这在狼狗之中被褒义为“良家”喜欢猎艳的男人从来都不以睡了多少夜总会的妹子为荣。

睡了多少“良家”才是他们的勋章。

看这样子,杨俊估计是瞄上那两名迎宾女了。

他没有急得打车回去,而是沿着街边小路慢慢地往前走着。看来,对于今晚的销魂,他还没有回味够呢。

叼上一枝烟,慢慢地吞云吐雾,杨俊一脸悠闲地往前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