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姜九笙只告诉了时瑾会外出,并未说起过具体的行程。
时瑾缓缓在她耳边说:“举办地点是秦氏旗下的会所,主办方给我送了邀请函。”
姜九笙明白了。
消息传得很快,秦家六少接手了秦氏酒店一事,在上流的圈子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赶着巴结的人自然不少。
她把旗袍放下,转过身去:“那你去不去?”
“下午安排了紧急手术,结束后,约了酒店的高管做工作交接,要晚点才能过去。”时瑾很遗憾,“抱歉,不能陪你走红毯。”
“没关系。”姜九笙把手环在他腰上,“红毯前会有很多媒体,你不去也好,不想他们拍你。”
不想媒体拍他,不想他的照片公众,即便没有觊觎之心,她也不太乐意网上陌生的男男女女对着时瑾的照片天马行空、揣测臆想。
巴不得藏起来,看都不给看。
她以前没发现,原来自己竟这般小气。
时瑾轻笑,说知道了,说不让拍。她心满意足地抱着他的脖子,踮脚亲他。
“笙笙,”时瑾扶着她的腰,低头,眼里藏有星辰大海,看着她时深邃专注,他说,他还没见过她穿旗袍的样子。
自然是没见过,她素来怎么舒服怎么穿,又是唱摇滚,即便是上节目,也多是利索英气的风格,衣帽间里最多的便是卫衣牛仔裤。
莫冰也说了,她可能是最不注重穿衣的艺人,不像别的艺人,绞尽脑汁博眼球,各种机场街头私服秀,哪像她,一件黑色卫衣,帽子一戴,就能从南走到北。
“要现在看吗?”她问。
时瑾点头,说:“要。”
她拿了旗袍,要去浴室。
他拉着她的手没松,眼里有墨色的光,像黑夜里的星辰,灼灼发光:“在这换。”
她想了想,也不忸怩,张开手,要他给她换。
倒是时瑾,木讷了动作,笨拙得不行,磕磕绊绊了一番才把她的衣服褪下,屋里没有开暖气,她有些冷,只是时瑾却出了汗,眼睛有些潮红。
“笙笙,抬手。”声音沙哑,时瑾目光盯着她眼睛。
姜九笙抬了手。
未等到旗袍着身,时瑾的吻已经落下了,从锁骨,到胸前,吮了大片大片的痕迹出来。
亲热时,时瑾很喜欢留下痕迹,一点也不温柔,他说忍不住,总会把她咬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