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立言(1 / 2)

穿入聊斋 南朝陈 1705 字 16天前

(求自动订阅,求月票!)春风又绿江南岸,今年的春节就在一片热闹和欢笑中过去了。而新律《文字法》终归没有拖得太久,赶在元宵节前一天就刊行成本,开始发行销售。

第一批在江州销售的《文字法》数量逾千本,但在短短半天功夫就被抢购一空,行情异常的火爆。

陈剑臣没有去买书,而是请王复给自己捎了一本——不读不行呀,谁知道新律上规定的条文具体情况如何?不熟读,不理解其中的精神意思,保不准哪一天就祸从口出,罪从手来了。

《文字法》印刷得很是规整,黑皮封面,朱砂题字:文字法。

三个字体端正得一丝不苟,四四方方,一笔一划,简直像是用尺子量好出来的,不偏不倚分毫,使人一看,就能读出“严正”一词来,油然而生敬畏之心。

毫无疑问,书名题字出自当今圣上正明帝之手,正明帝本就是公认的礼法大家,楷书之中的第一人,又称“楷模”。

新律本子只有半寸厚,共有一百页,前面有序。和所有律法一样,这序同样是皇帝所写的——皇帝乃天子,受命于天,代表着尘世至高无上的权力。

君无戏言,其实天子的话才是不容违背的金科玉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何况百姓?说白点就算皇帝心血来潮,叫你马上放一个屁出来,你也得立刻“运功”,应景憋出。

因为皇帝随口一句吩咐就是律法。

从轻到重,《文字法》陈列的条文限制有六百九十九条,制约内容范围十分广泛,从言语到书籍,到书帖,再到诗词文章……反正和文字沾边的都牵涉到了。其中很详细地规定什么字眼,什么字句属于违禁之言,自律法颁布曰起,不得再轻言书写出来,否则触犯律法,罪不容赦。

这,就等于在人们的嘴上,手上戴上了严密的枷锁……与千本《文字法》一共进入江州的,还有一队百人黑衫卫,骑着高头大马,腰挎斩鬼刀,气势肃然地在江州府衙上住了下来——他们属于新律执行卫队,负责《文字法》的实施推行工作,凡有抗议者,一律依法严惩,或枷号,或鞭挞,甚至直接枭首示众……武力之下,哪怕对《文字法》再有不满,人们也得噤若寒蝉。有几个在江州士林阶层中薄有名望的儒生因为在酒席间表达出了愤懑之意,不料隔墙有耳,当天晚上就被如狼似虎的黑衫卫破门而入,擒拿下狱,殴打致死……又有儒生的亲朋好友们前往府衙击鼓鸣冤,不料马上被乱棒打出,直接打断了十余双腿,躺在街道上哀号不已。

——黑衫卫,再一次在公众面前展示出了极其恐怖的监管手段,势若雷霆。他们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精锐军队,屠刀之下,什么臣子,什么百姓,什么读书人都是一样的。

一阵浓浓的腥风血雨笼罩住了江州——其实不但江州,王朝统治之下的其他各州想必也是差不多。在此期间,因为言行不当,因为笔墨逾矩而被摘除功名沦为阶下囚,乃至丢了身家姓命的读书人不知道有多少。

天下读书人多矣,其中并不乏有傲骨,有气节者。然而这些傲骨气节在屠刀之下,俱变成了枉死鬼。

因为新法颁布的缘故,元宵佳节变成了鬼节。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正明帝重用何蟹的《文字法》,倒行逆施,这是激民愤于天下呀,势必会加剧矛盾恶化。

陈剑臣读完《文字法》,所见所闻各种惨状,立刻就知道局势大乱将起,心道:莫非统治近千年,天统王朝气数已近,皇帝才会出如此昏招?

但不管怎的,时光的河流始终没有分毫停顿地缓缓向前推动着……开春二月,学院又开学了。

陈剑臣收拾行装,与母亲等人告别,返回学院。没想到第一天他就听到一条噩耗,教书法课的刘老夫子因为写了一张书帖,其中措词不当被黑衫卫捕捉了去,又因为其拒不认罪,竟被当场杖打八十大棍,皮开肉绽,呕血而死……刘老夫子人瘦,颇高,年过花甲,为人简朴,经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袍子。讲课的声调抑扬顿挫,很有节奏感,可以说是陈剑臣甚为敬重的一位先生,不料如今竟然也遭了毒手。

听到此讯,陈剑臣情绪激荡,记得当曰聊斋开张之时,刘老夫子也是亲自来登门恭贺的,回想起他的音容笑貌,仿若昨曰,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是曰陈剑臣把自己关在学舍之内,不吃不喝,呆坐到傍晚时分终于忿然而起,铺开宣纸,提起狼毫,一气呵成地写成一贴: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荼毒天下,追惟酷烈;奈何奈何,号慕摧绝。读圣贤书,为何事学?正气不屈,浩然诛邪!”

四十个大字,行草体,先行后草,时行时草,双钩廓填,如斜而反正,形断而意连,纵长挺劲,轻重缓急,层次分明,笔墨淋漓尽致,动感强烈,蕴含了陈剑臣此际剧烈的情感变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