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冬至伸直了双腿,懒洋洋地靠着洗脸池的边缘,抬起眼眸静静与他对视。
庄洲的心跳蓦然加快,正要说话时,就听黑糖在外面愤怒地汪汪汪叫了几声。
凌冬至听的想笑,抬眼见庄洲一副有话要说的架势,连忙摆了摆手,“你什么也别说。我明白。”
庄洲一口气悲摧地憋在胸口,不上不下的。同时心里却又生出几分哭笑不得的感觉来。他说明白,是真明白还是假明白?他自己其实都不太明白自己这状态呢。
凌冬至揉了揉自己的脸,竭力让自己的表情显得正经一些,“庄洲,咱们也才见了两次面,说相互认识都有些勉强。你要说别的……还真说不上。”
庄洲苦笑了一下,“这是拒绝吗?”
凌冬至摇摇头,“谈不到拒绝,咱们的关系还没到那个程度。其实今天能跟你坐下来一起吃顿饭,已经远远超出我的预料了。”说到这里,他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饭桌上的失态,脸颊微微一热,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其实我平时也挺讲究个仪态仪表的,今天……”
庄洲知道有些事情是急不得的,既然凌冬至已经大大方方地表了态,他怎么可能做出死缠烂打那样没品的事儿来?这会儿见凌冬至有意把话题岔开,便安慰他说:“别多想,我倒是觉得你今天这样挺好的。”
凌冬至苦笑,是丢脸丢的挺好吗?
庄洲抿嘴一笑,“你才多大,总摆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样子做什么呢?”凌冬至留给他的印象是跟谁都淡淡的,眼神疏离而客气,然而今天这个在自己面前跟黑糖疯闹的凌冬至却要生动得多,远远颠覆了他一开始留给自己的那种淡漠没有人气的印象。
凌冬至看着庄洲不说话。他一开始只是觉得庄洲这人看着很帅,外在条件完全符合他的审美。这会儿再看他,觉得性格也不错,懂进退,也知道照顾人。有这样一个人做朋友还是蛮不错的。
凌冬至拍了拍他的肩膀,很有些感慨地说:“老庄啊,你要知道老成持重这种东西跟年龄什么的,有时候是不成正比的。”
庄洲感受到肩上自他手掌传来的那一下柔和的压力,心头微微地痒了一下。
凌冬至正要说话,就听黑糖在外面呜呜叫唤,“爹地,你快出来,你不能有了新欢就不要儿子了……”
凌冬至囧了一下。
黑糖呜呜叫唤两声,开始假哭,“爹地,我可是你亲手养大滴呀。你不能为了一个狐狸精,就不顾我们的父子之情啦……”
凌冬至脑门上青筋跳了两跳。
庄洲也听见黑糖在外面闹腾,笑着说:“这孩子从小就粘人,没人陪着就闹腾。行了,咱们出去吧。”
凌冬至刚一抬脚,外面的黑糖又哼哼唧唧地换了台词,“……小白菜啊……地里黄……三四岁上没了娘……爹地要娶恶毒后娘……小白菜……”
凌冬至拨拉开庄洲,忿忿卷起自己袖子,“我非捏死你们家的蠢狗不可。”
庄洲哭笑不得地拉住他的手腕,“哎,哎,我说你不至于吧,它也就是闹人一点儿,其实还挺喜欢你的。我家来过那么多客人,我还没见它跟谁这么亲热呢。”
凌冬至气得不行。那叫喜欢吗?那叫亲热吗?那明明是凑过来恶心他的好不好?
庄洲最爱看他炸毛的小样子,眼见凌冬至的眼睛又瞪了起来,也没多想,抬手在他脑门上呼噜了一把,“行了行了,我知道你不喜欢吵闹,可是你跟条狗生什么气呢,嗯?”
凌冬至气鼓鼓地甩开他的手,“我要回家!”
庄洲笑着说:“先吃饭,吃完我送你。”
22、赞助商
黑糖见凌冬至要走,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自己爹地还要跟着去送,顿时又有了危机意识,跟在车旁边唧唧歪歪了好一会儿,直到车子驶出小院,这才不情不愿地自己溜达回屋里去了。
凌冬至虽然讨厌这泼皮,但也不得不承认,要不是它在里面捣乱,他第一次跟庄洲在一起吃饭只怕没这么自然。他自己的脾气自己清楚,连亲外甥哭两声都嫌烦,更别说跟生人打交道了。
瞟一眼昏暗车厢里专注开车的庄洲,凌冬至觉得一晚上相处下来的感觉也不错,如果他不再弄出什么让自己尴尬的把戏,就这么多一个朋友似乎也是件挺好的事。
庄洲把车停在路口等红绿灯,一边侧过头冲着他笑了笑,“看了我半天,想什么呢?”
“没什么。”凌冬至抿了抿嘴角,他总不能告诉他自己在琢磨他的长相吧。庄洲的长相偏硬朗,侧脸的轮廓有棱有角,像他画室里那些西方面孔的石膏像。不动声色的时候眉眼沉凝,气势上颇有些压人。心情愉悦的时候,五官舒展开来,明亮的双眼中尽是北方男人大开大合的爽朗洒脱。
确实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凌冬至稍稍有些遗憾地想,要是肯脱了衣服给他画一画,那就完美了。
庄洲一路上只是盘算自己该说什么话。等车子在教工生活区南门停下来的时候,又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必说。眼前这人心思剔透,自己心中那几分难以宣之于口的小心思,他看的只怕比自己还明白。
庄洲到底也没说什么,只是分别时约了有时间一起出来喝茶。
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凌冬至也就爽快地答应了。
凌冬至被黑糖闹腾了一晚上,等他躺在床上了却又有点儿睡不着。索性爬起来,拉开书柜最下面的一个抽屉,从里面翻出了一本套着封套的相册。许久没有动过的东西,即使封在很严实的地方,拿在手里依然有种沾满灰尘的感觉。凌冬至盘腿坐在地毯上,翻开了相册的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夹着的是一张合影,挨挨挤挤的三十多个人,凌冬至一眼就看见了站在最后一排的郑辞和站在他前面一排的涂小北。一个高大挺拔,一个清秀斯文,站在一起会让人觉得很般配。
凌冬至到现在也想不通,那时的自己为什么会以为他们只是普通哥儿们,明明涂小北眼里有着明晃晃的独占的意味,明明每次看见凌冬至的时候他眼里都会流露出敌意……
或者只是他太过于相信了郑辞轻描淡写的那一句“我一直把他当弟弟”?
凌冬至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那时的自己还年轻,容易心软,也容易相信别人对他的好意,是发自真心。
那时的郑辞对涂小北的骄纵任性总是颇多怨言,没想到几年过去了,这两人居然还是在一起了。再想想当初郑辞一脸恳切地对自己说“我和他真的没什么”,凌冬至只觉得说不出的讽刺。
那是一段还没有开始就凋零了的恋情。与其说凌冬至觉得自己被抛弃,倒不如说他觉得自己被耍了更恰当。他这头刚刚答应了郑辞的追求,那头人家就带着涂小北一起出国了。临走之前还一脸哀恸地向他表白,说家里施加的压力云云,把凌冬至膈应的够呛。
真没想到,一直以为不会再有机会见面的人,竟然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次碰头。或许世间事大体如此,总是会在某个出人意表的时刻,邂逅自以为一生都无缘再见的人。在这之前,凌冬至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也不会再遇见这两个贱人了。
他们应该没有看见他吧,凌冬至心想,庄洲的反应那么快,说走立刻就拉着他离开了。那时这两人才刚刚进门,光顾着跟门口那一伙儿客人寒暄了,应该还没有注意到店里还有其他的客人。
凌冬至在照片的最中央找到了自己,头发比现在略长的自己,眼睛里还带着笑的自己,看起来陌生的像另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