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征服(1 / 2)

百果酒在现实中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至少现代的酿酒技术还做不到这一点,只是一个葡萄酒就弄得那么热闹,更何况百果?

但上官能人会法术啊!采集一百种水果的原汁,用法力将其中的杂质全部祛除,经过七七四十九天的发酵,再输入法力,用泥潭密封一周,这才能取出饮用。

因为制作周期长,所以上官能人也没酿制多少,就算刘依兰来了,每次也只有一小杯。

上官能人前阵子炼制了一个酒葫芦,酒葫芦里用须弥芥子之术容纳了一个巨大的空间,虽然不能装五湖四海,但装百八十吨水不是问题。

那百果酒就被上官能人封存在酒葫芦里,而酒葫芦在上官能人泥丸宫孕养,每天吸收上官能人的法力灵气,同样让里面的百果酒吸收的灵气越来越多,这也让百果酒时间越久越好喝。

现在上官能人把酒葫芦里的空间分成了几个部分,每次用来招待人的百果酒都是储藏时间最短的,而且限量供应。

因为百果酒是果酒,有美容养颜效果,所以上官能人只用来招待女人,李新红每天能喝到一小杯,不足半两,向贝贝和张婷婷也是隔三差五才能喝到一点,刘依兰和张冉冉更惨,只有每周假日才能死皮赖脸的磨到一小杯过过酒瘾,在百果酒滋润下,李新红越来越年轻,四个女孩也越来越漂亮,皮肤越来越水嫩。

至于辛雨缘?有上官能人时不时‘身体力行’的滋润,百果酒就没必要了,什么酒都不如龙精来的滋补。

“这可不能怪我。”上官能人笑了笑:“百果酒要取一百种水果原汁,制作周期超过五十天,每次做出来也只有十斤而已,我要是不省着点,早被你们这些小酒鬼喝光了。”

“嘿嘿……”刘依兰吐吐舌头:“谁让百果酒那么好喝呢!要不大哥你教教我,我学会了就不用每周厚着脸皮去蹭酒喝了。”

上官能人摇摇头:“不是我不教,其中有些工艺就算教了你也学不会,再说女孩子少喝点酒,尤其不要和男人一起喝酒,酒后容易乱性,吃了亏能后悔一辈子。”

“没有呀!”刘依兰连连摇头:“除了大哥,我没在别人面前喝过酒,再说大哥的百果酒度数很低,喝的又少,不会喝醉的。”

上官能人微微一笑:“总之酒要少喝。”

“小上官说的对。”魏心明含笑点头:“不过我很好奇百果酒究竟有多好喝?”

刘子启喝下一口茶,放下茶杯:“我也很好奇,现代酿酒工艺能用一百种水果酿制出酒水来吗?该不是各种果汁兑在一起,添上葡萄酒吧?”

“哎呀!叔叔真是慧眼识珠,其实我就是这么做出来的。”上官能人睁圆了眼睛,一挑大拇指:“姜是老的辣,一语道破我的秘密,叔叔真是厉害。”

“呵呵……”刘子启眉毛一挑:“你这么说,我反倒觉得百果酒是真的了。”

上官能人道:“叔叔想喝,下次我给叔叔带些过来,不过存量真的很少,我最多只能给叔叔弄半斤过来,还有,百果酒虽然度数不高,却很滋补,一次喝半两就够了,再多就会虚不受补,流鼻血的。”

“这么厉害?”刘子启心里痒痒:“你这么说,我反倒更想尝尝了。”

“那……”上官能人想了想,站起来:“我现在就回家一趟,大概半个小时。”

“别急!”刘子启摆摆手:“酒什么时候都能喝,你这样反倒让我有些羞愧了。”

“是啊!哪有主人家讨酒喝,让客人回家拿的道理?”魏心明微微一笑:“坐下,下次有时间带来一些就好,没必要现在回去。”

推拒再三,上官能人还是坚持要走,刘子启见上官能人坚持,道:“那好,娘子,你去准备饭菜,中午上官就在家里吃,别拒绝,我还有很多事想和你聊聊。”

一句话把上官能人堵死了:“好的,我很快回来,麻烦阿姨了。”

魏心明含笑摆手。

上官能人走后,刘子启问道:“娘子,你觉得如何?”

魏心明微笑道:“很好啊!小上官爱干净,没有脚臭味,高高瘦瘦的,长的也很帅气,很有才华,却不恃才傲物,性子很随和,放在古代也是难得一见的大才子。”

“是吧!我就说大哥很好了。”刘依兰带着得意的笑容:“而且大哥的优点还有很多呢!越是接触的久了,就越能发现大哥是个很完美的男人,嗯……就是心太软,对待感情优柔寡断。”

“哦?”最后一句话让魏心明眼神闪了一下,微笑道:“小上官这样的男生一定很有女人缘,这么说,他身边的女孩一定不少咯?”

这是个很尖锐的问题,刘依兰嘴唇一抿,点点头:“大哥身边真的有很多女孩喜欢,而且都很漂亮、都很优秀,但她们为了留在大哥身边,心甘情愿和别的女孩和平共处……其实大哥也不想这样,他有未婚妻的,但他对女孩子太心软了,害怕伤害她们,最后还是那些女孩子主动作出的让步,才让大哥没了那些烦恼。”

刘子启喝口茶,哈哈大笑:“果然是人不风流枉少年,不过能风流到让几个女孩愿意和平共处的,那也算他的本事,由此也更显出他的出众,不然那些女孩哪会做出如此牺牲?”

“倒是可惜了。”魏心明看着刘依兰:“相公不觉得小上官和依兰很配吗?尤其在身高方面。”

“母亲……”刘依兰娇靥似火,娇艳欲滴。

“唔……”刘子启想了想,轻轻点头:“依兰继承了你我基因,未来长到一米八以上很平常,上官在身高上确实和依兰很配,而且相貌也算不俗,书法造诣不凡,学习方面电视上也报导过,可谓多才多艺,我很喜欢。”